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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眼睛水汪汪的,仿若一湖春水荡漾,勾得人心痒痒,她的脸瞬间烧起来,一眨眼整张脸红得不行,连耳朵都染上红晕。Ψ一&六&八&看&书&Ψ .
“我昨天才……”李莎声若蚊蝇,以至于慕子衿没听清她后面的话。
难得见李莎如此害羞的情态,这分明是坠入爱河的模样。
学生时代的感情,纯粹、诚挚而美好。
看得慕子衿心底有些痒痒。不过她不会早恋的,虽然她很想尝试一下早恋的味道,但她没有那个勇气。
她怕自己重来一次,没有因为懒惰、贪玩而成绩不好,却因为早恋影响自己的学习状态。
重来一次慕子衿不希望自己以另一种方式走上同一条路,获得类似的结局。
慕子衿没想到“前世”母胎单身二十一年,干了狗粮一碗又一碗,如今从十五六岁重新来过,依旧被小年轻们虐得不要不要的。
看着李莎含羞带怯的模样,和平时温婉大方完全不同。
慕子衿顿时好奇心大起,是谁家猪拱了这颗青翠欲滴、白白净净的白菜。
“前段时间还调侃我,我看就是你自己春心动了。”慕子衿邪笑道,活像调戏良家妇女的俊俏公子哥儿,手指挑起李莎的下巴。
李莎眉目间流露的羞怯愈发明显,两团红晕挂在脸颊。 .她本身是偏向幼龄的长相,加上有些婴儿肥,更显得李莎可可爱爱。她接近一米七的身高,反差萌简直了\(?)\
慕子衿凑到李莎耳边,“能不能说呀?不能说就算啦。”
“也没、没什么,”李莎紧张得说话都有些结巴,“给你说也没什么。他、他是二十班的,叫江喻言。你别给老师说就、就行。”
李莎紧张居然会有点紧张!!哎呀,大发现鸭!
慕子衿:感觉李莎越来越可爱了呢~
李莎:我、我不是,我没、没有!
“行吧,看在你这么老实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慕子衿捏了捏李莎的脸,嗯,手感一如既往的好。
慕子衿本来想再打趣两句,但见李莎脸实在红得厉害,放弃了这个想法,回到自己课桌前呆愣地看着桌面。
卧槽?!她刚刚没反应过来江喻言是谁,现在才想起“前世”江喻言之牛x,不论分科前还是分科后,江喻言都是稳稳的年级第一,加上他俊朗的五官,妥妥的全年级男神。
当然,慕子衿这种外星人(划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人不知道。
江喻言成绩好是认真刻苦学习加上脑袋瓜聪明,才能保住年级第一的位置,不是小说中那种“学神”——每天上课睡觉、不做作业,仍然稳稳当当是第一。.
让慕子衿印象最深刻的不是江喻言包揽第一这件事,而是江喻言在理科、文科都特别厉害的情况下,选择了文科。当时年级教导主任、二十班班主任轮番上阵劝他选择理科,毕竟现在的趋势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可江喻言一根筋的仍旧选择了文科。
这让文科老师极为高兴。
“前世”慕子衿认为分科是个人的原则,江喻言选文科无可厚非,只不过会在心里可惜理科少了一员大将。
不过嘛,现在她好像知道江喻言为什么选择文科了。
不论是“前世”,还是目前,慕子衿都认为李莎更适合学习文科。
李莎记忆力超群,但在学习理科时有些吃力,现在才刚刚高一,理科课程只是入门,相对的,李莎学习起文科如鱼得水,看得慕子衿羡慕嫉妒。
慕子衿有一个大胆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