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爸和吴妈这下子都看呆了。
“水水这是不会用……用筷用筷子啊?”吴妈吞吐了好久,才总算支吾着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吴言正要起身去拿纸巾擦脸,骤然听到这话,整个人立马不敢动了,正绞尽脑汁地想着要怎么解释才好,耳边就又听到吴妈自言自语似的说了一句:“水水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外国人呀……”
吴言闻言,灵机一动,这才急忙笑着说:“哦,是这样子的!那个天水呢从小是在国外长大的,所以不大会拿筷子,呵呵……”
这话说出口,连他自己都说服不了。
好在吴爸吴妈都是老实人,当下听了这话也不疑有他。
吴爸叫道:“你爷爷去世前不是留下了一套刀叉吗,你去把那套刀叉拿来给水水用吧。”
末句话是对吴言说的。
吴言的爷爷年轻时那个年代兴挖金,多少国人争先恐后地赴往旧金山,这其中便包括了吴言的爷爷。只是金子没挖回来,反倒是把人滞留在了国外,吃了不少的苦头。后来吴言的爷爷为了纪念那段艰苦卓绝的日子,便倾尽所有特地从国外带回了一套银质刀叉。后来随着吴言爷爷的去世,这套刀叉便成了吴家现在的祖传之物。
天水看到那把只有两指宽、巴掌长的银色叉子时,脑海里恍惚闪过某个模糊的印象,这个叉子貌似是哪位大仙的法器来着?
但她还没来得及仔细回想,整个注意力便一下子被嘴里的那块咕噜肉给攫住了。
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一经舌尖,便立马通过味蕾在她嘴里四处弥漫开来,贝齿轻轻一咬,酥脆又带着点软糯的外壳立马裂开,鲜嫩的五花肉几乎入口即化,不需要做太多的咀嚼,便轻松滑入腹中,肉已食尽,口腔中一股淡淡的肉香却还在萦绕不停,香甜而不腻味。
吃完一块肉好久,天水的思绪却还停留在刚才的美味当中,回味无穷。
吴妈见她吃得开心,心中颇感高兴和得意,忙又往天水碗里夹肉,一边笑着唠叨道:“这咕噜肉可是我最拿手的一道菜了,酸酸甜甜的,夏天吃也不腻口,你千万多吃一点哦。”
天水含混地“嗯”了一声,勉强算是回答。手抓着叉子便一口一个咕噜肉的,吃得格外的香甜。
吴妈看在眼里,心里头满意得不得了,心想,这女孩虽瘦了点,但好养活,将来养胖点,到时候给吴家生上几个大胖小子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这么想着,对于天水不会用筷子的小小不悦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吴言见天水使用刀子倒还灵活,吴爸吴妈也没看出破绽,这才暗暗放下了心。
农村人作息早,吃完晚饭才六七点钟,加上现在昼长夜短,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山,吴言一家人闲着没事干,便在自家院子里闲坐了起来。
晚风徐徐,吹打在人的身上,倒也惬意得很。
吴言沉默了许久,到底还是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爸妈,我这次回来是想在咱老家这儿发展,虽然电话里我也跟你们说过了,但是我想还是再跟你们商量一下比较好。”
听到这话,吴爸积累了好几天的火气一下子就蹿了上来,一时激动,扯着嗓门便大声骂了起来:“辞完工作才回来说,你这算哪门子商量?依我看,你这就只是在通知我们!”
吴妈见状,急忙扯了扯丈夫的衣摆,好言劝道:“小点声!之前咱们不都说好了么,有什么事冷静下来好好商量,何至于发这么大的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