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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告诉我,我姑娘这招谁啦?我求他去,放过我姑娘,我来,我来呀,我七十了,我够本儿了呀——”
那之后,到梅知之赴美前的一年里,父母一直陪着她,寸步不离。六 .陪她四处求医,陪她一起痛苦,一起闹,一起笑。可那白发呀,它藏匿不住哇,两个人,都一头银丝。
梅知之是捐过骨髓,捐后还有了并发症,满身青紫,高烧不退。可人介那就是个白血病而已。自己这个,骨髓癌,真不是能换个就成的啊!
一想到那最后的剧痛,梅知之趴坑上,再抖几抖。 .都说生孩子疼,对,她生过啊,疼,真疼!
可跟后来,这病之痛相比呀,呵呵!现在这后背上的这点火辣辣,这脸上的紫涨涨,真是小菜一碟碟喏!
砍号儿重来,算外挂?算老天爷给的金手指?屁!
上辈子,她活成那样儿,挺舒心哒!有钱,有闲,虽然一辈子就一单位,但从没体会过任何职场倾轧,人事纷扰。
怎么着,也算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吧?
知也大学毕业后,也来了深市。虽然在文化部门,但知之死前,也干到副局长了。 .
才五十多点儿,一个正局没跑儿!有学历,有能力,有学识,有涵养,有担当。
弟媳陈芳雅,也是北方人。知性,大气,开朗,没小事儿,公务员,也正处级。
知也结婚前,她就把父母也诓来深市了。从此,一家子再没分开过。
原来,各住各的时候,她就有个打从她来深市,就一直跟着她的珍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