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重并不是一开始就学医的,他原先是一所普通大学里的学生,学得专业也是很普通的很,直到毕业后,他遇到了林老头,被林老头发现是特殊体质,林老头为了保住陈重的性命,才教着陈重学医。
而在未学医之前,陈重却也是有所经历的人。
比如大学初恋女友,比如情敌。
像陈重现在所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
大学初恋女友和情敌双双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刚才说话的是一个男人。
这男人长得模样倒是颇为帅气,西装笔挺,有着几分富家子弟的气息,这人陈重认识,叫做徐锋,是陈重大学四年的同班同学,相比于家境普通的陈重来说,这徐锋的家庭条件确实是很优越,以前在学校里,他可总是喜欢在同学面前炫富的呢。
是一个喜欢自以为是的人。
而当看到站在徐锋面前的女人时,陈重脸上神情不由自主的凝固了一下,很是复杂,有一种想笑着打招呼,却总是不知道该怎样笑的感觉。
那女人看起来和陈重差不多年龄,烫着一头金黄色的梨花烫发型,五官颇为普通,远远没有白琳琳那种令人为之惊艳的感觉,但肌肤白皙光滑,也为她的美色加分不少。
她的装扮是那种平日里穿的装扮,不过就算陈重再怎么没有见识,用脚趾也能想到,她那一身装扮下来肯定得数十万不可。尤其是她手腕上挂着的驴牌包包,更是格外显眼。
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不经意间就软了香蕉,紫了葡萄,黑了木耳………
将近三年过去,物是人非。
“哟呵,没想到还真是陈重你,刚才我远远的看到你,还认为不是呢,晓燕都怕我喊错了,让我不要喊。”
徐锋的目光在陈重的身上,稍微打量,随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看起来很是友好的笑容,说道:“你小子毕业后不是回老家了吗?怎么还在这里,我都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想不到今天我们两个老同学碰到了,真巧。”
说着,还想故作友好的拍陈重的肩膀,不过陈重耸了耸肩,他就并没有拍到。
“是啊,挺巧的,时间也过得挺快的。”
陈重看着张晓燕,颇有感慨说道。
徐锋看到陈重这个样子,皱了皱眉头,但依然一笑笑意,像是示威般强行揽过张晓燕的肩膀,很是得意说道:“你说得没错,时间的确是过得很快,你看,转眼间我和晓燕就已经好了快三年了,哈哈,今天赶巧,我就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下个月我和晓燕结婚,到时候你可得来捧场,诺,就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唉,那地方的消费还真是贵,一场婚礼下来就得好几十万,不过谁让晓燕喜欢呢……”
说着说着,徐锋就像是上了发条的机器一样络绎不绝起来。
“再说吧,我还有些事,得先走了。”
陈重说道,说完这话,就要走人。
他实在是看不惯徐锋在自己面前装逼,而且还是拿和张晓燕的事情装逼,如果不是因为张晓燕在面前的话,自己都想直接给徐锋一拳头让他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