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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不忘山(2)(第2页)


    我与岩乐交换眼神,他点点头我才将木盒打开。木盒中摆着一只木发钗和一枚粉色的珍珠。岩乐惊讶的道:“这枚发簪不是我儿时跟着叔叔做的,叔叔怎么还留?”

    岩文道:“这枚珠子是一只千年蚌精吸收地灵气所孕育出来,也是我送给我侄媳妇的见面礼。这支发簪,岩乐手做,的是要送给未来的妻子。”

    我没去拿珍珠,反倒拿起那只粗糙简陋的发簪。不得不,岩乐的手艺比人间打发簪的手艺人差远了。我却喜欢的很,将发簪插进发髻,“你看,好看吗?”

    岩乐扑哧一笑,点点头,“好看,你什么样都好看!”

    我喜欢的哪里是发簪,分明就是做这支发簪的人。那个青葱,轻狂的少年。

    第一次见岩乐笑的如此明艳,他唇角的弧度感染了我和岩文,都不自觉面目含笑。

    晚饭时,我在房屋前坐着。不忘山的风景确实很好,比黑水河、北冥山和任何一个我去过的地方都要好。

    岩文爱好花草,门前一片花圃没有俗世烟尘的气息,让我心情大好。

    叔侄两个仍在喝酒,没有人注意到我悄悄离席,将自己置身于这一片花海郑

    我太专注于五彩缤纷的花丛,压根就没注意到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的岩乐。

    “你怎么会愿意将这支发簪戴上?”

    指尖触碰到我头上的发簪,只敢轻轻的,生怕手上的汗损害了这支发簪,“我…我觉得好看啊!没想到你的手艺还挺好的呢!”

    他轻轻笑,月下看人比平常更添了一种柔美。岩乐猝不及防的吻,让我心惊肉跳。我心底埋藏着的**被他勾出,坦然接受他全部的宠爱。

    没有人族的三纲五常,有的只是最原始的欲望。他全心全意,只想到要怎么完全的占有我。

    他的吻销魂蚀骨,一直刻进我骨子最深处的地方。

    快乐如同激浪,一直冲击着我们的心,如浪击石,带来更大的快乐。两个饶欢乐交织迸发,成为了更欢愉的快乐。

    昨夜的星辰似乎异常明亮,昨夜的风也比平日多了一丝甜蜜。我立在窗边,看晨曦微露。这股的风,一直持续到如今,我目之所及的风光变得愈发艳丽。

    岩乐将我搂在怀,静静望着窗外似乎一成不变的风景,“今的不忘山,似乎比平日的更好看。”

    我盯着他坚毅的脸庞,变得温柔出尘,好看极了。他道:“我在不忘山住了几千年,一开始只有我和叔叔,然后才有了四位婶婶。四婶来的最晚,不过五百年而已。”

    与岩乐认识许久,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起家中事。也是第一次他真正将我看作他的妻子。

    我不语,听他继续道:“从我被送到不忘山的时候,叔叔就喜欢雪女娘娘,到现在雪女之女都这么大了,他还是喜欢雪女娘娘。”

    他温柔的将我额边的头发挽到耳后,温柔如和煦的太阳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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