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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七 花朵与金币(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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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们常说男性有三大恶癖。&29378;&20155;&32;&21715;&35498;&32178;&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拈花惹草」,「好酒贪杯」,以及最后的「嗜赌成性」。

    要说拈花惹草是恶习,其实它也可以算做一种才能。毕竟假若没有一定的外貌或是性格因素,没有什么能吸引女性的特质,归根结底人也不会有机会沾染上它。更何况,世上还有许多人时常为自己不受异性欢迎而头疼。

    好酒贪杯则被认为是个大麻烦。因为人们喝酒后性格也许会发生巨变,甚至会惹出了不得的乱子,然而一切过后却又毫无记忆。只是,也有人因为体质原因喝不了酒,所以这个恶习不是人人都会有的。

    最可怕的是嗜赌成性。赌博,或者说得好听一些,赌徒心理,恐怕是最深入我们生活的坏习惯。尽管人人都谴责过度赌博,可就连批判它的人们,也时常会在生活中无意当过多次赌徒。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占卜。

    归根结底,赌博的起源也是占卜。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人们想要求得一个线索知道它是好是坏,这最终便发展成了赌博。

    问卜占卦,也灵也不灵。

    无论是否灵验,大家都知道不能太把占卜结果放在心上。然而一旦它与利益损得扯上关系,人们恐怕就难以再保持理性了。比如说,在早上的电视节目里发现自己的星座占卜结果是最差,哪怕不相信占卜,心情也会因此稍稍低落。

    无论在哪个时代,赌博都令人热衷。

    因为它的煽动性太强了,从政的大人物们曾不止一次企图禁止。可是即便如此也没成功过。有一种说法认为,就是因为这些大人物们自己也一样沉迷于赌博。

    完全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的紧迫感,结果产生那一瞬间的激昂感,胜利的喜悦,失败的懊悔。巨大的感情波动,以及似乎触手可及的利益。赌博就是靠着这些紧紧抓住了人心——尤其是男人心。

    但是,赌博的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发现。

    要将什么拿到手,也就得同时放开什么。他们总会在某一刻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而发现这一点时,往往就为时已晚了。

    2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终于等到放晴的日子,我的心情也一下子爽朗起来。走出屋外准备开店,我看到街道上的店家们也重新显现出活力,准备迎接久违的买卖时间。路旁有露天商贩铺了一张布摆开商品,还有一个长着猫耳的大叔拉着带轮子的早点摊小车,叫卖着他煮的粥。

    有几个冒险者似乎一早就要前往迷宫。许多卖食物的摊子都盯上了他们,卖力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个盖过一个。

    这座城市还是这么热闹啊。

    我感慨地点着头,突然看到旁边伸来一朵小花。

    「花儿,您要买一朵吗?」

    哎呀,我低下头看,是一个提着花篮的小女孩。她递给我的那一朵是鲜艳的蓝色,就像是今天的天空一样。

    「我没见过这种花,不过真漂亮啊。」

    「嗯! 这是迷宫里开的花儿哦。就像今天的天空一样清澈呢。」

    女孩子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你在卖迷宫里的花吗?」

    我看了看周围,往常应该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在卖花,但今天我没看到她。

    「平时都是妈妈在卖的,但今天的卖花姑娘是我。」

    原来如此。她似乎是平时那位女性的孩子。难怪我第一次见到她。

    「这样啊,迷宫里的花,这样一想感觉好像很贵重。」

    我试着仔细观察小女孩递来的花朵。

    因为对花没有多少了解,我说不出这朵花像原先世界里的哪一种。最多只觉得很漂亮,花瓣的形状也很独特之类。但是,既然是那座迷宫里的花,那就一定很珍稀了。

    也许是看我的专注模样很滑稽,小女孩发出了笑声。

    「这个,是迷宫地下二层开的花,所以没有那么贵重啦。」

    「咦,这样吗?」

    「是的。因为地下三层以上,不是冒险者的人也可以进去。但是因为很少有人专门去迷宫里摘花,所以就可以这样来卖。这是妈妈告诉我的。」

    原来如此。地下的前三层是可以进入的啊。

    我突然有种感觉,想要豁出去看一看。但是「好!来一次迷宫观光好了!」这样的想法真的有一天会出现在自己的脑袋里吗。……大概不会吧。

    「那,我买一朵好了。」

    「真的吗。谢谢!」

    我从口袋里取出几枚硬币,买了一朵迷宫中开放的花儿。

    既然去不了迷宫,那就让迷宫来到身边好了。虽然只是一朵小花,但毫无疑问,它也是迷宫的一部分。

    女孩子朝我深深低头行完一礼,然后又跑向了新的客人。我望着她的两股小辫子一摇一摇地远去,把手中的花儿拿到了太阳底下看。

    诞生在地下的花瓣,却和高高在上的无垠天空是同一种颜色。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不愧是迷宫的花朵。生长方式和普通的花儿一定也不一样吧。

    「嗯——这样一想,突然感觉自己也挺优雅的了。」

    「你一大早的,在店门前做什么呢。」

    我被叫了一声,回过头去看到了莉娜莉亚,脸上一副非常无奈似的表情。

    「呀,早上好。今天你也来得很早啊。」

    「你也是。而且还拿着一个一点都不搭调的东西。」

    「啊,这个? 这是刚才向卖花的女孩子买来的。因为她说是迷宫里的花,我觉得有点稀奇。」

    莉娜莉亚稍稍弯下腰,把脸凑近我手中的花儿。一缕头发滑落下来,又被她撩到耳朵上,这样的动作好像莫名地让人眩目,我眯起了眼睛。一定是因为好久没见到晴天了,肯定是这样。

    「这是凯露姆的花啊。到开着很多花的地方去才更厉害呢,就像是脚下踩着天空一样。」

    「这样啊。」

    我点点头,试着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但是感觉好难。

    「一定很漂亮。」

    「毕竟那可是迷宫观光旅的人气景点。」

    嗯?

    「还有观光旅游吗?」

    「有的啊?」

    莉娜莉亚一脸淡然地说道。

    「因为迷宫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所以旅人啊,有闲的富人,还有很多人都会涌来看一眼。迷宫地下的前三层都被专门修整过了。」

    「这、这样啊,变成观光景点了吗?」

    「地下一层有一个大厅,里面全都是观光客,还有卖纪念品和小吃的摊子,一直都很热闹的。」

    「怎么回事,怎么和我想象的有点稍微不一样了。」

    我想象的迷宫,是一个更……更有杀气,昏暗,向前踏出一步就可能遭遇性命危险的地方。

    但是道理也确实如此。既然有迷宫这样稀奇的地方,就会有人想来看一看。对管理迷宫的人来说,如果能吸引游客,收取门票,那也可以变成一笔收入。把迷宫改造成观光景点,这种做法完全合乎道理。

    「但是啊,怎么回事。」

    迷宫可是奇幻世界的代表,我总像是模模糊糊地,希望它能更有一点浪漫氛围,充满梦想的感觉。

    「你在一个人嘟嘟囔囔什么啊?」

    莉娜莉亚不解地看着我,于是我摇了摇头。

    「不,没什么。先进去吧。」

    我回过神来想打开门,才记起右手里的花儿。

    稍微想了一下之后,我把它递向了莉娜莉亚。

    「什么?」

    「也不是说顺带的啦。机会难得,当做礼物送给你吧。比起被一个男生拿着,这样花儿也一定会更开心的。」

    「那个,要送给我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莉娜莉亚像是战战兢兢似地,伸出手接过了花儿。

    她把花拿在胸前仔细看了好久,然后又抬起头来望着我,脸颊上浮现出淡红一样的颜色。

    「那个,谢、谢谢你。我很开心。」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因为她居然露出了相当腼腆的模样。真的只是偶然想到的行为,却没料到居然能因此看到莉娜莉亚这样柔软的表情。

    不知道为什么,胸口变得有点躁动不安,于是我随便应答了一声,然后有意夸张地笑起来。实在是太逊了,连自己都能感觉得到。结果我就这样像逃似地进了店里。

    这也一定是因为,天空久违地放晴的缘故。毕竟,今天的天空真的好漂亮。

    3

    咖啡馆店长这个工作做得久了,有时就能遇到一些奇怪的客人。他们各种各样,有些是看起来颇具特征,有些则是行动怪异。现在,正好有这样的一位客人坐在窗边。

    他是个……怪叔叔。乱糟糟,脏兮兮的金发随意地盘在脖子上。服装也应该说是很不像样子。衬衫的领子已经泛黄了,卷起来的袖子则破破烂烂的。

    如果只是这些,我也许还不会在意。但他把头一直贴在窗户上,直直地盯着外面。三个小时里,他只要了一杯水,一直是这样的状态。

    窗外是有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吗。

    在我看来还是那副一如往常的光景。路边的小摊,卖东西的人们。来来往往的行人从小吃店前走过。这种热闹景象让人总也看不厌,可即便如此,也不至于被吸引到这个地步吧。

    两个气质高雅的阿姨结完账后,我送她们离开。现在店里就只剩下怪叔叔和我了。

    咕~~~,一阵声音盛大地传遍了房间。

    我瞄了一眼怪叔叔。

    他依旧用额头顶着窗子,手在肚子上摸了摸。我猜他是饿了。但我该就这样过去听他要点什么,还是不要去打扰他呢。有点犹豫。

    而后,自从走进店里就一直那副模样的怪叔叔,终于朝我招了招手。

    「您好,您要点些什么?」

    我走近一看,发现他脸颊削瘦,胡须凌乱。脸色也很差。唯独眼睛中带有不可思议的鲜活光彩。

    「啊,干坐了这么久真抱歉,我想也该要点什么了。」

    怪叔叔的声音听上去嘶哑又刺耳。但是,他的口吻、表情似乎都浸透了某种狂喜。

    怪叔叔将手伸进怀里,摸出一枚金币。金币上刻着我没见过的纹样。

    「其实我是从南边一路旅行来的。刚刚到这里,手头上还没有这座城市用的钱。」

    原来如此,要说是经过了长途旅行,怪叔叔的褴褛模样就能解释了。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赌、赌什么?」

    他唐突地这么说,让我愣了一下。

    「这个,」

    怪叔叔用拇指在金币上弹了一下。它随着高亢的声音,飞得比我的头还高,接着又在闪光中落下来,被怪叔叔用手接住。

    「是沙漠和冰雪的王国,撒拉迦德的金币。在这里兑换之后,应该能值不小的一笔钱。」

    「嗯……」

    尽管我的回答并不热心,他依旧毫不在意地继续说道。

    「你可以在这个金币的正面和背面里选一面。然后我再抛一次。只要你猜中了,金币就归你。猜错了,就要让我在这里放开肚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怎么样?」

    说完,怪叔叔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看上去无比开心。

    迄今为止我遇到过许多客人,但他是第一个提出如此赌局的。

    赌局。

    而且,条件看上去对我相当有利。一枚金币值很多钱。无论他是怎么样的大胃王,我们店里的菜单价值加起来,也许都比不上这枚金币的一半。

    「我想,我还是拒绝比较好吧。」

    「咦,为什么? 你不想要金币吗?」

    但我就是这样的个性,对赌博之类的事情很慎重。哪怕他一脸遗憾地抬头看着我也一样。

    话说回来。

    「毕竟怎么看都很可疑……」

    「不可疑不可疑! 只是我把旅费稍微都用光了,手头比较紧而已啦!」

    「您不是还有那枚金币吗?」

    「这最后的一枚金币用掉了,我还怎么活啊!」

    「用来赌博就没关系吗?」

    我对他问道。然后怪叔叔翘起了嘴角。那是一种满含自信的笑容。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感到了一种深不可测似的气魄,让人脊背一凉。

    带着这副笑容,怪叔叔回答说。

    「因为,一定是我赢。」

    嗯……我的兴趣被勾起来了。

    抛硬币,猜正反面。

    单纯想来,胜率应该是二分之一才对。但他却说自己一定会赢。

    「明白了。那么,我就跟你赌一赌吧。」

    我带着挑战一样的心态说道。比起胜负,怪叔叔的自信更让我在意。

    「男人就是得这样才行啊。」

    怪叔叔把硬币展示给我看。

    「正反面,你选哪个?」

    「正面。」

    怪叔叔用手指夹起硬币举高,我看到了刚才的那面纹路。

    「这是反面。现在我要抛硬币了,如果是这一面就是我赢。正面的话就是你赢。可以吗?」

    「嗯,请吧。」

    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硬币放在指头上,接着像刚才一样弹起。我的目光追随着硬币的轨迹,看它划过一道金色的线,最后被按在怪叔叔的手背上。

    我不由得探出了身体。一旦打定主意要赌,就会相当在意结果。赌博大概就是如此的吧。怪叔叔像是在享受我的反应一样,慢慢地揭开手。

    「是背面。我赢了。」

    「唔唔唔。」

    居然,居然真的输了。这个结果真让人后悔。我不由得想开口说「再来一回吧」。好不容易咽回了那句话,但我还是没有放弃。

    「能不能让我看一下那枚金币呢?」

    「嗯? 你还挺有心的啊。」

    说完,怪叔叔爽快地把金币递给了我。

    这枚金币也许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表面留下了许多细小的伤痕和坑洼。我又把金币翻过一面,看到上面刻着另一种图案。

    「是普通的金币。」

    把金币还给怪叔叔之后,我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怪叔叔发出了笑声。

    「你以为这是那种弄虚作假的金币啊? 真落伍。」

    「但是,那种情况不是经常有的吗?其实两面都是一样的,之类的。」

    「那种小把戏是三流人玩的。只要别人像这样说上一句『让我看一下金币』,不就全露馅了?」

    唔,的确是这样没错啦。

    「可是您为什么那么有自信呢? 胜负明明应该是五五分才对。」

    「这个嘛。」

    怪叔叔竖起食指来。

    「保密。」

    我一下大跌眼镜。

    本来以为他会对我解谜一番的……。

    「好了,打赌完了,现在你能给我吃的吗。我可是来者不拒啊!」

    怪叔叔拍着肚皮笑了,而我则感觉一下子没了干劲。

    是啦是啦。说完,我朝厨房走去。

    那么瘦的身体里到底能装下多少东西啊——真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如此吐槽。怪叔叔就是这种等级的大胃王。我做出的所有料理,他全都说着「好吃好吃」,一扫而光了。

    而要说有什么在我预想之外,恐怕就是他吃东西的模样非常吸引人。

    怪叔叔坐在面朝大街的窗边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结果似乎变成了一副效果绝佳的活广告,引得过往的路人都在惊叹中停下脚步来。

    例如肉料理。大块的鸡肉烤到外皮焦黄后,再淋上照烧酱汁。然后还有热气腾腾的蒸土豆。土豆捣碎之后,可以淋上酱汁吃,也可以和鸡肉一起夹在面包里吃。看到怪叔叔吃东西的模样,有个肉食派的兽人客人推门进来说。

    「那个人吃的东西,给我也来一份吧。」

    于是店里突然忙了起来。但是这样不就变成了普通的餐馆,而不是咖啡馆了吗。直到终于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我才猛地想到这一点。

    站在堆积如山的盘子面前,我叹了口气。

    外面已经是黄昏了。

    我拼命做料理的时候,怪叔叔一直盯着窗外看。

    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那么在意呢。

    也许是发觉了我的视线,怪叔叔冲我回过头来,夕阳照在他的脸上,映出了一副寂寞的面孔。

    怪叔叔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

    「对了。你的店里,没有其他店员了吗?」

    「嗯。只有我一个人。怎么了?」

    「你要不要雇我。工资便宜点也没关系。我正在找工作。」

    可就算你突然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我当然没有雇佣店员的经验,更何况这家店的生意也没好到还有余钱来发工资。

    也许是看到我一副为难的模样,怪叔叔猜出了我在想什么。他翘起了嘴角——又是那副笑容。

    「——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我脸颊抽动了一下。

    「条件还是和刚才一样。」

    当然我是想要拒绝的。赌博这种东西一点都不好,嗯,不好。

    「但赢的人绝对会是我啊?」

    真是的,这个人真是的。我哼哼一笑。

    他以为我会不长教训,再受到那种廉价挑拨的蒙蔽吗,要是这样想就真是太失礼了。真希望这个人立刻改一改想法,不要把我当成傻瓜来看。

    「好,那你慢慢坐在那边就行了。要洗的这些都交给我。毕竟你是我的雇主嘛。」

    又输了……。

    为什么。这次我明明选了背面的,为什么还是赢不了?

    怪叔叔愉快地吹着口哨。我带着脱力感瘫坐在椅子上,抱起头来。

    赌博这种东西,碰都不该碰。

    「对了,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其实今天,我住的地方还——」

    「不,已经可以了……」

    我举起双手表示投降。

    4

    结果,怪叔叔在二楼的空房间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意气风发地开始了工作。

    「哦呀,客人您是宿醉吗? 那可一定要试试本店的冰咖啡。这东西,只要一杯下去就能让人清醒。」

    「真有那么厉害啊,那我来一杯。」

    「好嘞——老板,这位客人要一杯冰咖啡!」

    我惊呆了,没想到他这样善于做生意。而更重要的是,怪叔叔一直在仔细观察着客人们。有客人身体不舒服,有客人在用餐途中突然想点饮料,有夫妇因为某个原因吵起架来。这些他都能轻松地一眼看穿,在我看来简直就像是特异功能一样。

    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呢?我问他,怪叔叔这样回答道。

    「都已经是习惯了。赌博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仔细观察对方。只要了解面前的人,不管赌什么都能赢。」

    送走了客人们后,怪叔叔总会坐到窗边,然后将额头贴在玻璃上,静静地望着外面。

    我好奇他究竟在看什么。可每次靠近,怪叔叔都会笑着走开。我也试着学他的模样朝窗外望去,但看到的只有一成不变的街景,还有街上人们的生活。怪叔叔他到底是在看什么呢。

    不过,最近街道上的露天小摊好像多了一些。有人巧妙地用木棒组装成一个台子,把色彩鲜艳的布匹摊在上面,就像帷幕一样,也有明显一副异域装扮的男子,兜售着一种奇妙的木制卡片。还有初中生年纪的少年拿着小小的砥石替人磨刀,先前遇到的卖花少女依旧在街上向行人叫卖。看来她还在代替母亲做卖花姑娘。

    「啊」

    我突然看到,女孩子被撞到一旁倒在了路上。撞倒她的则是一个两眼只盯着小摊,忘记注意周围的冒险者。女孩子的花篮摔落在地上,花朵撒了一地。

    得去帮帮她才行。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瞬间,门铃猛烈地响了起来。就像是有人粗暴地闯进来一样。我转过头一看,只看到怪叔叔的背影已经冲出了店门。在我还没回过神时,他已经用惊人的速度冲到少女身旁,扶起她后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开始逼问撞到少女的冒险者。他看上去气势汹汹,几乎要揪起对方的衣领。

    「啊,现在不是看热闹的时候。」

    我也慌忙跑了过去。

    「就因为这样,我才最讨厌冒险者!」

    总是一副超然世外模样的怪叔叔,鲜少地发出了怒喝。

    「那、那个、冒险者叔叔已经好好地道歉了,而且、我、我没事的。」

    女孩子则战战兢兢地抬头看着身边的怪叔叔,两手慌忙摇个不停。

    「什么没事,你可是被那么一个大块头撞倒了。喂,你真的没受伤吧?」

    怪叔叔带着一脸不安的表情,反复打量着女孩子的身体。虽然我知道他是在关心对方,可是中年男性这样仔细地盯着幼小女孩的身体……实在是不太好。女孩子也蜷缩起身体,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怪叔叔,你这样很可疑哦。」

    我提醒了一句,他才像是被父母抓到在恶作剧的小孩一样,一下子挺直了身体。

    「抱、抱歉,我、我没有多想。」

    「没、没事的。」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摆出立正姿势,看上去让人不由得想要微笑。

    「喂,不准笑。」

    怪叔叔瞪了我一眼,可是现在一点都不显得可怕。

    原本怪叔叔就快要和冒险者吵起来了,幸亏有我介入仲裁,矛盾才得以化解。冒险者发现是自己不小心撞倒人之后道了歉,女孩子也说她没有受伤。

    但是怪叔叔却不由分说地抱起女孩子,把她带回了店里。然后逐一问她有没有受伤,或是手是不是被蹭破了,最后还笨拙地帮她拍掉了身上的灰尘。

    突然被一个不认识的怪叔叔带到别的地方,女孩子显得很尴尬,而且不知所措。话说回来,用客观一点的表达方式,那就是接下来可能真的要招来警察叔叔了。

    我开始考虑万一情况不妙,要不要把怪叔叔交出去,同时说「真没想到他是会做这种事情的人」。然而这时候,怪叔叔忽然头也不回地对我说。

    「你饿了吗?」

    「啊?我还不饿。」

    「不是在问你啦! 我也不可能问你这个对不对!」

    人家诚心诚意地回答,怪叔叔居然还啪啪地拍了拍柜台。

    「真失礼。你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别顾那么多,直接问我啊。」

    「问你了又能怎么样? 我可不会做菜啊?」

    「那里正好有个不错的小摊……」

    「可不可以不要把叔叔当成跑腿的人啊……?」

    怪叔叔的身边突然传出一阵小小的,铃铛响起似的声音。是那个小女孩,她看着我们,弯起眉毛笑了起来。怪叔叔挠了挠头,似乎是害羞了,我则感到了恶作剧成功的成就感。

    「呃,所以,你饿不饿啊?」

    怪叔叔再次转向女孩子,对她问道。

    「我、我吗。有一点……不,但是我没关系的。」

    「小孩子就别想那么多了。」

    说完,怪叔叔揉了揉她的头。女孩子的身体随之一摇一摆,好像很舒服的样子。

    「你,能不能去做点什么吃的啊?」

    「居然让雇主干着干那,你的胆子不小啊。」

    「好啦,大人有大量,钱就算在我的工资里,好不好?」

    「既然怪叔叔你这样低下头来求我,那就没办法了。好吧。」

    「咦,不对劲啊……我根本连头都没低才对……」

    开过两句玩笑之后,我准备去做料理。

    但是,做什么好呢。打开冷藏库,首先看到的是鸡肉和鸡蛋。那是今天早上刚刚送来的食材。唔,久违地做一次那个好了。

    我拿出一些材料,摆在工作台上。

    鸡肉块,四个鸡蛋,迷宫蘑菇。材料只需要用到这些,非常简单。

    首先在小锅里烧水,然后利用等水开的时间切鸡肉。

    肉是由纤维构成的。肌肉纤维不仅长,而且有韧性。这一点无论是烧还是煮都不能改变,因此往往会让煮出来的肉块口感发硬。切肉的诀窍就在于要仔细观察纤维,然后从垂直的方向下刀。只要这样,就能让肉的口感一下子变得非常柔软。

    我切好大概够两人份的肉,然后把它和迷宫蘑菇一起放进煮沸的水里。

    迷宫的产品多种多样,其中蘑菇的种类更是让人数也数不清,而且还具有相当有趣的特质。我依赖的这种迷宫蘑菇尤其受料理人欢迎。因为只要把它放进水里煮,就能得到滋味醇厚的高汤。用我的话来说,就像是出汁一样,有那种昆布和木鱼花煮出来的味道。

    迷宫有许多谜团。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看来,也许集中于迷宫的遗产,魔物之类。但在我看来,蘑菇能产生大海的味道才是真的不可思议。虽然它方便又有用就是了。

    等到水被煮出颜色之后,我捞出了蘑菇。假如是用昆布和木鱼花,那么再煮一次还能得到第二次的高汤,比第一次有更浓郁的鲜味,最适合炖煮的菜肴。但迷宫蘑菇煮得过火只会产生苦味和涩味,所以煮一遍就可以。

    高汤煮好之后倒进平底锅里,然后加入砂糖,以及最近我才调试成功的特制风味酱油。这个风味酱油是我的骄傲,就是靠着它,先前的那碗鸡蛋拌饭才能有完美的味道。

    平底锅里出现了一片黑色的水洼,这时我把先前切好的鸡肉逐块投进去。

    菜单,当然是亲子盖饭*。

    [*注:日文原名『亲子丼』,使用鸡肉和鸡蛋做成的盖浇饭。因为鸡和鸡蛋是亲子关系而得名。如果把鸡肉换成其他肉类就成了『他人丼』。]

    只是,比起普通的亲子盖饭,这次水分要少了许多。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平底锅开到强火,充分搅匀,煮开,然后中火煮三分钟,再尝一尝味道。

    嗯,甜咸味平衡了。高汤的鲜味也恰到好处。

    接着加入利用炖煮空档打好的鸡蛋,但是只加入三分之一的量。因为锅里的汤汁并不多,所以鸡蛋只是半熟,浮在高汤上层慢慢凝固,并朝着平底锅中没有汤汁的部分流去。我立刻用铲子将半凝固的鸡蛋推回汤汁里,这是为了防止鸡蛋口感变老。

    下一步才要在锅中空出的那部分加入剩下的蛋液。刚一接触锅底,鸡蛋立刻「咻」地发出欢呼声。我把锅转了一圈摊开蛋液,接着一边留意鸡蛋和汤汁接触、凝固的状态,一边小心把它们混合在一起。

    最后出锅时不能像普通的亲子盖饭那么稀,但也不能像煎鸡蛋或黄油炒蛋那样硬。

    火候非常重要。要让鸡蛋和鸡肉有软绵绵的口感,却也不能过软。

    我看准时机,将成品倒进盘子里。要打个比方的话,唔,可以说这是亲子盖饭式的煎蛋饼。

    接着再从橱柜里取出大块的圆面包,切下厚厚几片。

    面包放在盘子上,就像是观光客面前的舞台一样。然后我把亲子盖饭版煎蛋饼轻轻放在上面。

    之所以要控制汤汁的量,就是为了让鸡蛋和鸡肉在面包上也能保持造型。然而鸡蛋又没有完全凝固,它和高汤一起渐渐地渗入了面包中。

    鸡肉和鸡蛋不仅是为米饭存在的。面包也是它们的绝佳搭档。

    我把准备好的两份料理放在怪叔叔和女孩子面前。

    「这可……真有意思。」

    怪叔叔盯着盘子说道。

    「我在好几个国家,都吃过加在面包上的各种东西……但这还是第一次看见。话说回来,这也太奢侈了吧。得用多少个鸡蛋啊。」

    我生在一个只要去超市,要买多少鸡蛋都可以的世界里,所以听到这句话首先会感到疑问。鸡蛋确实挺贵的,可是在这座城市里要买也并不难。但既然怪叔叔这么说,大概这也是迷宫带来的恩惠吧。也许鸡蛋这种食材并不亲民,至少不能让人轻易说出「今天晚饭用鸡蛋做吧」之类的话。

    女孩子看着和自己的脸一样大小的亲子面包,发出了小小的欢呼声。

    然后她又慌忙抬起头,交替看着我和怪叔叔。

    「那个、嗯……我可以吃吗?」

    我用手指了指怪叔叔。

    点菜的人是他,所以请求许可以也是一样。

    在女孩子的目光下,怪叔叔露出苦笑。

    「噢。当然可以,别客气了,吃吧。」

    「但、但是,钱……」

    看到少女垂下肩膀的模样,怪叔叔的脸颊不知为何扭曲了一下。那副转瞬即逝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

    「小孩子就别想那么多了。」

    「哇。」

    怪叔叔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小女孩被怪叔叔抚摸着,抬头望向他。

    「但、但是。」

    「真是的,到底谁教你这么顽固。那,这样吧,要不要跟我赌一——」

    「喂」

    你打算诱骗纯真的少女做什么啊。

    我提醒了他一声,怪叔叔才举起双手。

    「知道了知道了。那,这样好了。你能不能给我一些花儿啊?」

    「花? 您要花吗? 可是——」

    花篮放在女孩子身边的椅子上。;里面的花儿是被冒险者撞飞之后,重新捡回来的。只是有很多花都被行人踩过,或是捡起来的时候已经少了花瓣。

    怪叔叔从女孩子手中接过花篮,很快从里面捡出花儿来。每一朵都是已经卖不出去的。

    「就这些好了。我刚好想要几朵花儿。」

    他对女孩子露出笑容,同时把手中的小小花束拿给她看。

    「那个,可是……」

    女孩子当然已经注意到了。

    「菜快要凉了哦。」

    我在两人陷入相让不下的局面之前,试着打圆场。

    女孩子这才回过神来,看了看眼前的亲子面包,又看了看怪叔叔,然后目光再回到面包上。

    她紧紧盯着面包,视线几乎要在上面开出一个洞来。最后,才像是下定了决心似地,将目光转向怪叔叔。

    「那个,承蒙好意,我开动了!」

    怪叔叔嘴角痉挛了一下。

    「啊、嗯。最近的小孩子,都知道这么难的词了啊。」

    「比起哪里的怪叔叔,可要懂礼貌得多了。」

    「别说得那么直白嘛……」

    女孩子用小小的手举起面包,咬下了第一口,但却没咬到鸡肉的部分。她咽下去之后,又咬了第二口。

    「——!」

    接着先是睁大眼睛,随后又紧紧闭住眼,身体开始左右抖动似地摇摆起来。好像全身都在显示受到的感动。

    女孩子咽下这一口,接着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非常好吃哦! 甜甜的,软绵绵的,那个那个,」

    她的视线在我和怪叔叔之间来回切换,拼命试图传达着自己的感动。这副模样让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小女孩再一次咬了一大口面包。

    怪叔叔用手肘支着下巴,看着她大口大口吃东西的模样,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在哪里看到过那样的表情。但是是在哪里呢。总觉得,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女孩子吃掉半个面包的时候,怪叔叔才终于尝了第一口。

    「喔,确实很好吃嘛。」

    「嗯!」

    他和女孩子一同笑了起来。等吃掉第三口,怪叔叔又对女孩子问道。

    「对了,你妈妈,最近怎么样啊?」

    「妈妈她睡在床上。」

    女孩子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她正用叉子把落在盘子上的鸡肉和鸡蛋放回面包上。

    「是生病了吗?」

    「我不知道。妈妈总是说,没事的,我没事的。什么都不告诉我。」

    「是吗,真让人担心。」

    「嗯,我很担心妈妈。」

    又过了片刻,怪叔叔再次开口问道。

    「你家里还有谁在吗,比如说,父亲之类的。」

    「爸爸在很远的地方,因为他是水手。」女孩子抬起脸,望着怪叔叔说。「爸爸从世界的各种地方寄信给我哦! 而且,还会寄给我那些国家里的硬币,还有稀奇古怪的东西。」

    环游世界的水手啊。真是个浪漫的工作。

    「不知道现在爸爸在哪里,我好希望他快点回来。」

    女孩子说完,把最后一块面包送进了嘴里。怪叔叔的盘子里,只吃了几口的亲子面包仍然在原处。

    送走女孩子之后,怪叔叔一直沉默地坐在柜台前,望着桌上的花束。即便有客人来他也全无察觉,以至于让我很犹豫该不该说一声「喂喂喂快点工作,我可是你的雇主啊」之类的。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是因为其实店里也并不忙。这家店本来就没什么人气。虽然说起来有点让人伤心,不过正因如此,这里才有了缓慢流动的时间。假如客人多起来,那么环境无论如何都会很吵,恬静安稳的氛围就要消失了。

    到了晚饭时间,这种安静会更上一层。具体来说,就是往往会变得一个客人都没有。大家一定是都回到了家里,才开始犹豫晚餐要吃什么的。

    往常我总是会觉得有点寂寞,但今天没关系,因为有怪叔叔在。

    「你要没精打采到什么时候去啊。」

    我试着朝他搭话,然后怪叔叔默默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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