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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结局3 (5)(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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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我谁也觉得不是我的对手,就连你的前任未婚夫也不是,只有林夏爱你的心才能与我并驾齐骑,也只有林夏,才是我的对手。

    我输了,我输得狼狈。

    我和李菲儿站在一起,接受着众人的祝福。

    我叫酒店多加了冰淇淋,各种口味都有,她喜欢吃,这一次我不会拦着她,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还是跟她说话了,我忍不住,我轻声地说 “宝宝,这样你就可以解脱了。”

    她的泪,潸然而下。

    三姐的叹息,林夏的表情,都告诉着我,我不能再往前行一步,只会对你以后影响。

    即然是选择了放手,就不能后悔啊。

    我抓紧拳头,用力用力地笑着,这样可以很淡定,这样可以告诉自已,不要追上去,你不已经不配再拥有千寻了,你已经决定了要离开了。

    整晚整晚,抽着烟。

    在我们曾经住过的小屋里,你穿过的衣服,你穿过的鞋子,你刷过的牙刷,用过的洗面奶都还在。

    天亮了,我要出发了,去遥远的地方,或许不会再回来那么快,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把门锁上,密码我想你会知道的。

    在高空上望着北京,越来越小,闭上眼睛,仍然满满都是你。

    李菲儿轻声地说 “小北,你看起来好疲惫,不如好好地睡一觉吧,一会用餐的时候,我再叫醒你。”

    我摇摇头 “不用。”

    不想睡,怕睡着,还会回味着曾经与千寻一起的回忆,回忆得多了,那么现在的日子,过起来就难了。

    澳州果然是阳光灿烂,这个时候国内是冬天,天寒地冻之时,而这儿却是盛夏,不是滑雪的好时候。

    等了好几天,爬上了雪山,录下了盛夏飞雪。

    我发给了三姐,三姐跟千寻的关系比较单纯,比较纯净,或许有一天千寻会从三姐那儿了解到我的消息,也能让她看到。

    我来,便也是你来吧,我都替你,好好地看着,好好地录下来。

    最后,还是到了瑞士。

    我迷上了滑雪,天天都出去。

    我把各种有趣的,好玩的,都做成了图片,若是有一个人想看了,她就能看到。

    也只有,她才能看到,因为密码她知道。

    最后开始一次次的冒险,不知为什么,想狠狠地冒险,想去感受那样的极限。

    有二个志同道合的人,滑得久了我们就认识了。

    相约着到一个没有开发的地方去滑地发,离住的地方挺远的。

    我收拾着东西,李菲儿咬着唇看我 “小北,可不可以不要去,我在天一个人,在家里好闷啊。”

    我笑笑 “你可以出去跟那些人多聊聊,你不是想学语言吗?正是时候了。”

    “小北啊,你要教教我,我才懂的啊。”

    “好的环境,才能学会,去吧,出去跟邻居多聊聊,我走了。”

    “小北。”她追了上来 “你回来,可一定要陪我去把那件大衣买回来。”

    “你去买吧,没关系,刷我的附卡就好。”喜欢什么,我可以给你什么。把东西背上,就往外走去。

    什么物质都给得起,唯有情爱,我却是给不起你的。

    开了许久的车才到会合的地方,未曾开发,所以没有酒店,没有住所,这附近只有远远的几户人家。

    雪气真是一个冷,天才擦黑,马上就冷得全身都要僵了一般。

    把帐篷弄好,这一夜睡觉,半夜的风呜呜作响着。

    半梦半醒之间,我看到了千寻,如此的真实。

    我想我已经离开你很久很久了,越是不要去想得太多,原来就是越清楚,一颦一笑,我都记得么的牢。

    很早就醒来,静静地想着你。

    我要去冒险,我都不知道每一次的结果。可是我爱上了这种刺激到快要让心跳停止的事,因为这样,我可以不想你了,可以不难受了。

    爱上一个人,我可以只用一分钟的时间,可以只看一眼就喜欢上了,但是要忘掉一个人,却是要把她从骨子里削出来,从血液里抽出来。

    天气不是很好,用英文与他们交谈,三人的意向还是很一致,都是想上去,再冒险。

    草草用了些早餐,帐蓬什么的暂且留在这里,只背着需要的装备上山,我看了看手机,这个是中国的卡,信号在这里十分的薄弱,不是她打来,倒也没有什么接的必要了。

    索性,也留在这里吧。

    阳光依然灿烂着,一边气喘如牛,一边往上爬,这雪山很险峭,爬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着。

    只是快到山顶的时候,天色却是大变,大风雪呜呜而来。

    只是上了,不下也得下,要不然就会冻死在这里,何况我们冒险,本来就是把百分之十的生命留给我们自已,百分之九十,都交给惊险。

    风雪越来越大,有些开始倾塌的现象,他们二个有点慌了,三人商量了一下,各选了一个地方滑下去。

    这样谁能安全下去,就可以马上去找人来相救。

    风雪大得睁不开眼睛了,我最后的记忆,就是那翻天覆地的冰雪欲要将我湮灭。

    身体冷得,也没有什么知觉了。

    最后一个念头,倒是想,这样也好,死在一片雪白里,挥挥手,不带走什么污脏的事了。

    我最爱的人,你也不要为我伤心难过,我给了你解脱,我现在,也给我自已一个解脱了。

    我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来忘记你,还是无法做到,相思原来就是毒药,我已经毒得没药可救了。

    我不知道,我沉睡了多久,那一段时间是没有任何记忆的。

    像是一辈子那么久吧,有些忽然切入了一些画面,让我欣喜着拔开那云头看。

    我看到了款款而来,却是双眼迷惘的千寻。

    “千寻,千寻。”大声地叫她,她犹没有听到。

    她仍是往前走,我想,再往前一定是不好的地方。

    我便去驱赶她,她朝我笑,她还认识我,我凶恶地跟她说一些话,然后牵着她的手走。

    是梦吧,梦才会这么的美好。

    到了一个地方,她就开始消失,我拼命地想再找到他,于是不停地这跑着,那跑着。

    耳边,就开始听到了别的声音了。

    “医生,医生,他醒了,他动了。”

    吵闹的声音,不是千寻的,真是失望啊。

    然后,就是我清醒之后的记忆,时间一晃,就这么久了。

    我的醒来,医生说这是奇迹。

    的确是生命的奇迹,那么老天爷让我醒来,是什么意思呢?我梦到的千寻,又是什么意思,如果我那时是沉迷不醒的,那千寻在那儿,是否与会与我一样。

    我不想再消极,我想知道她的事。

    奈何我,连话也说不周全了,身体也不听我使唤着,根本就无法接触到手机。

    照顾我的人,都是国外的医生护士,他们只听令于我爸爸。

    所以,我努力着着,从打点滴,到吃流食就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瘦得几乎可说是弱不禁风。

    我也知道千寻为什么这么不喜欢在医院里了,我也讨厌。恨不得永远都不要再来这鬼地方。

    医生说我的脚,不能再走路了。

    我心之伤,伤得只是想笑。

    堂堂七尺男人之躯,有泪不轻流。

    冒险是我选择的,代价是必须付出来的,只是,我不认命。

    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要走路,再痛的化疗,手术,我都会接受。

    一次一次的动手术,几年的时间,身体也开始逐渐地恢复了,这么多年来,我一次也没有回到国内。

    可是我的想念,几年,亦也如一日。

    番外22

    努力复健着,也知道越来越多的事,也逐渐地记起,我以往的种咱。

    只是觉得空白一片,仍然还是不知道,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是谁,我每每想起那个人的样貌,努力想她的名字,可是我一无所知,空白一片,痛疼无比。

    是谁,究竟是谁呢?我无比地想知道。

    我是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我有一个地盘,很大很大,可是,谁给我的,我也不知了,妈咪说我身体还没有好,不让我碰工作上的事,妈咪说我在国外休养好,不必要回到北京。

    北京地少人多,空气质量并不怎么好。

    我想她可能有些事不欲为我所知的,也罢,我没有复健好,我都不想去寻找我梦到的那个女子,我觉得那样的我,出现在她的面前,一点也不好。

    或许,会让她很伤心。而我想到她会流泪,伤心,我觉得我就不觉这么做着。

    年底,我在香港休养着,妈咪和爸爸和大姐会偶尔来看我,这地方的人挺好的,这里的空气,也挺好的。

    医生对我的复健,是很自信,天天的鼓励好过告诉我绝望的消息,说我要永远地坐在轮椅上一辈子。

    我不信这命,我更拒绝这样的断论。

    我喜欢玉,香港的拍买,妈咪告诉我,有我喜欢的那个东西。

    只是查了查日程,我打电话给她 “妈咪,我那得去复检。”

    “小北,那这么着,我让人先拍回来,等你好了回北京,你喜欢的,都搁你房里。”

    我笑 “谢谢妈咪。”

    不知为什么,妈咪这么疼我,爱我,可是我对她却只有尊敬,似乎爱不起来。我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来榻,可是还没有想通。

    保姆车是临时购买的,方便在我在香港出行,坐着轮椅一般哪儿也不停下来,直接去医院便是,请的私人医生有些私事请假出国了,新换的医生载着我去,很抱歉地跟我说 “纪先生,我太太说有些东西,让我现在帮她去取一下,不远,就在前面一地方。”

    “好。”反正时间也还多着。

    我来香港,只是复健还是复健,也没有好好地看着这里的一切。

    到底是购物天堂啊,看着人来人往,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以前的我肯定也是来过这里,一定还和某一个人来的,只是她是谁?

    经过一个地方停车,医生先下,我瞧着不远处的花店那鲜花真不错,也叫人将我推下来。

    五颜六色的花,如此的娇艳多姿。

    热情的店员用普通话问我 “先生,要买花吗?”

    “看看。”

    “先生,喜欢什么样的花,或者,喜欢什么样的颜色,我们这里的花什么品种都有。”

    红的艳丽,黄色的鲜嫩,粉的讨喜,可是,我却看上了角落里摆着一盆花。

    “先生,那是海芋,是今儿个早上到的。”

    我示意后面的人将我推过去,从那盆里拉出一枝海芋。

    心里开始无比的惊喜,就是它了,就是它了。

    我喜欢这样的花,只是不像是以前就喜欢的,我心心念念挂着的那个人,她一定是喜欢这个花的,要光在我怎么会记得呢,如此的真切。

    开始一点点找回关于她的记忆,开始,兴奋了起来。

    我抬头看窗外面,这即使是冬天,依然天气这么的好,阳光从那大片干净的玻璃透进来,照着这里的花花草草,如人间天堂。

    就是这么一会,我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声音。

    一声一声,清清润润,一声一声,撕心裂肺。

    可我抬头往外面看着,来来往往,都是陌生的脸,脚步匆匆的没有太多人的会多看这里一眼。

    一定是我幻听了,我叹口气。

    挑了海芋,叫店员给我包起来,再让人推我出去。

    又有人在叫我,我转身看看,仍然没有什么发现。

    便问推我的护工 “你有没有听到,有人在叫我?”

    “纪先生,不曾听到呢,是否要停下来。”

    我还没有决定,医生就在后面匆匆地跑来 “纪先生,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们先走吧。”

    “好。”我拿着海芋,一会闻了闻,放在膝盖上。

    医生夸赞 “纪先生,这花真好看。”

    “谢谢。”

    坐上车就走,有些失落,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呢?我自已也不是很清楚。

    检查之后医生告诉我 “纪先子,你的脚复健得真好,这真是奇迹啊。”

    “现在能走些了,就是慢些。”

    “也不要急于求见,你现在这样,一天走个几分钟的,多休息,多按摩一会,针灸还在继续吗?”

    “嗯。”

    “很好。”

    每天要承受的痛,很多,复健是一条很长,很痛的路,我从没想过放弃,再痛,也咬紧牙痛,不会叫一声。

    每天多走一点点的路,一点一点,等到差不多的时间,我就能自已走很远的路了。

    我决定,我要回北京去。

    我记得纪大北,我要回去,我是纪家唯一的儿子,我不会让他伤害我家人,伤害我在乎的人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和妈咪不让姐姐来看我,回到北京,二姐与三姐看到我,怎生的兴奋。

    只是三姐的表情里,有些长长的叹息,只住了一天晚上就坐飞机走了。

    北京的人口,已经比我离开的时候又更多了一些,拥挤得更是不成样子了。

    我那在,就站在地铁口那儿,看了大半天。

    居说,这是人流最多的地方,于是我站着,但是我一无所获,还是无法找到心里想的那个人。

    我记得我的事情越来越多,我就知道,那个人对我越来越重要,一定是要找到她的。我置少要让她知道,我是平安无事的。

    妈咪不断地给我介绍女朋友,我只是跟她抱歉地笑笑,然后转身就走。

    对女人,没有很强烈的感觉,不是非要不可,几年的清教徒一般的生活,我的自控力更是好。

    她倒也是不好勉强于我的,我逐渐工作,我知道,我必须强大自已,还有一个人对我虎视眈眈着,也在开始,满北京城地寻找她。

    有缘的话,一定能再见到,只要我不放弃就好。

    如果没有缘,她就不会入我的梦境,让我心心念念放不下,让我也能从空白的地方里醒来,我恨我自个在梦里还能跟她说话,我记得我是叫了她的名字的,为什么我醒来,我却又偏偏把她的名字给忘了。

    我想,我缺了她的记忆,找到她,也就能找回来了。

    开了个会,客户定了酒店,正巧要从那地方回去,我便送他进去,停了车与他握握手,不经意地抬头往里看。

    我众里寻她千百度,原来她却在灯火阑栅之处。

    拿着一个对讲机,合身的制服,就站在灯光下跟一个客人说话,一脸都是微笑,那样的她,美得让所有的东西都黯然失色。

    是她,绝对就是她,那眉那眼,我永远都忘不了。很多个的夜里,我都会梦到她的。

    她笑得多美,大概是站累了,悄悄地换换脚,而脸上的笑容不曾落下过半分。我往下看,这鞋子,未免太是高跟了,她适合平底鞋,而且是布鞋,而且是三十七码,我给她买过。

    那一瞬间,很多的画面凌乱而入,声音吵杂着让我的脑子有点痛,我伸手捂住,靠在车边。

    助理与客户赶紧上前来 “纪总,你怎么了?”

    “没事。”我定定神。

    再往里面看,她已经不在了。

    可我,却觉得无比的高兴了,我终于在茫茫人海里找到她了啊,我不想叫谁帮我查,我一定会自已查出来的。

    第二天,我又来了,住在对面的酒店架起望远镜来守着,看着她进来,看她的衣服,然后迅速地拍照。

    一会之后气定神闲地拿着照片去找酒店的老总,我想要知道她是谁。

    她有个好听的名字 陌千寻。

    千里寻她,除了她,我想没有人再适合这么个名字。

    暗暗地默念了几次,她在贵宾客房,我把那儿都包下来,只住我一个。

    我光明正大地去见她,她初见我,浑身一颤,然后就静静地流泪,那泪,不是喜极,是感伤。

    我知道,我们真的不是陌生人的了,就凭着你一看到我,就会流泪。

    让我见到你,让我慢慢地,寻回属于我们失去的记忆吧。

    知道得越多,可能会越是伤痛,可不怕,我死里逃生,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发挥自个的霸王脾气,心想也只有这样才能吃得死她。

    她无可奈何地进来给我摆花,看到她的无名指戴着戒指,心被狠狠地触痛了。

    千寻,我是否来迟了。

    番外23

    我问她,我们是不是见过,她说没有。

    她在撒谎,而我却不想揭破她。

    我回来,我有的是时间来寻找回你,真的。

    我夜夜念着你的名字入眠,我知道你住在哪儿, 我亦也知道每天谁接送你上班。

    你不告诉我,关于我们曾经的一切,你是想着我能忘了,或许会更好。

    有时我也会这么想,只是你不知道,当缺失掉的是自已最想知道的,就不是那么一回来了,就会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找回来。

    看到你的时候,其实一些事情,也就慢慢地回来了。我知道,我如何与你在一起的,我知道与你一起我是多快乐,我知道我给你买过戒指,企图用一生来把你锁住。

    千寻,你不告诉我,我还是会记起来的,那些感觉太强烈了,一点一点地袭上来。

    天天要海芋,要她亲自插,她还不明白吗?她眼里对我还有爱意,她只是藏住,死死地藏住。

    毕竟,她是有夫有子有家的人了。

    我无比的苦涩,想得越多,就越是痛。

    我负了她,我招惹了她,我要她爱我,可是我却不能给她幸福。

    嫁给一个自已并不爱的人,如果对方不深爱自已,或许还可以凑合着,可是越是深爱那真是会疲思无比。

    罢了,不想去了解了,她都躲起来了,我也知道了,现在还能如何呢?可以翻盘再来吗?我还嫌给她的伤还不够吗?

    怪不得她不想告诉我,知道了,又如何?

    唉,叹口气,工作吧,默默地爱着她,总也是可以的。

    也开始很多沉重的报复了,我悄然无声地做着一切,从任何一个细节要打击到纪大北。

    我把自已忙得晕头转向,这样可以不再想起一个人。

    只有夜深人情的时候,站在最高的地方往下看,万家灯火,可是没有一盏属于我的,我喜欢的人,也等的不是我。

    点上一枝烟,就让烟味从指间慢慢地流逝而走。

    凌晨的五点,不知她是否还会醒来,不知谁还会在她的床头边用保温瓶放上半瓶的水。

    或许,这么多事情,这么多的生活习俗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她可能早已经忘了五点会醒来的事。

    我厌恶林夏,无比的恨。

    虽然则我自已放手的,可是当初你要是不那么逼千寻,多好啊。你和纪大北之间要说是清清白白的,小爷我把头剁下来。

    可是千寻是你的妻,你们还有个儿子,太残酷太乌黑的事,我终究是不想她知道的。

    有些时候,日子就是要糊里糊涂地过,才能称得上是圆满。

    我找上了他,我回来,我警告他不许再欺骗千寻,不许再伤害。

    他说 “纪小北,千寻是我的妻,你没有资格说什么。”

    “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和纪大北的交易,林夏你根本就没有吸过毒,你却是一直在骗千寻的。”要不然千寻,哪会跟他结婚。

    他笑笑 “纪先生,不知你是不是因为不在国内多年,对国内的事都不了解了呢,但凡说别人什么什么之前,请你拿出证据来,你这样说我,我会告你毁谤的。”

    “少跟我来这套,小爷要证明你压根没有吸过毒,有的是办法,只是没有意义,小爷只要你不许再伤害千寻,不许再算计千寻,不管你用什么名义都好,打什么旗子出发也罢,就是不许算计她。”

    千寻最不喜欢被别人算计,往后若是知道,不知会多受伤。

    与她跳一支舞,还能和以前一样。

    可惜她的鞋子不争气,我叫人买了鞋,放在公司长订的酒店房里,亲自给她穿上,没有理由,找不到要留下她的念头。

    总以为自已会潇洒一点地放开她,可每一次,还是忍不住地想念,一再地想念。

    她如毒品,我沾染上,想戒不是岁月的事,大抵是一辈子。

    叹口气,看着她离开。

    她心中对我还有爱念,可惜,她没有回头的可能性。

    林夏待她是不错,我微不至地照顾。

    我也收敛了一段时间,不去找她的麻烦,我听说林家的人要帮她和孩子办个移民,大概是因为我的存在,所以林夏不想要让千寻在北京,我不想逼走她。

    只不过过了几个月,似乎还是在于这些事吧,而且林夏的态度像是很急,要把千寻送去美国。

    千寻与她姑妈的关系并不好,并且她亲戚在美国也过得不怎么样,没有什么令人说得服的理由非去不可。

    不过林家在官场,也是树大招风,政治上的事便是这样,没有站对,对也是错,错更是错。

    林氏的酒店几个已经在变更着各种的手续,房地产公司居说有人在查帐,这些我想林家这么多年在官场上混的了,倒也不用过到紧张惧怕。

    真要说清白,有几个官是清白的,可别开玩笑了。

    让人查了一下他最近的行踪,他和一个神秘的女子倒是常通电话。

    我暗里看到那个女子的时候,倒是大吃一惊,千寻的孩子,林宇太像太像这个女子了。

    难道说……我没往下想。

    我知道千寻的底线是孩子,如果没有孩子,她过得压仰,她会甩开一切,她不会太去介意别人怎么看她,说她。

    我觉得这里面必定有什么蹊跷,和他们急欲千寻离开北京的事,似乎能联得上。

    我不打忧她,只是,我也不曾放下她,我怎会看着她被人伤害。

    我走之后,大概千寻发现自已怀孕了,于是和林夏就可以奉子成婚,关于这些事,我真不想去查,因为那是我的懦弱,还有属于回忆的痛疼,不想再整夜整夜地睡不着了。

    给了那个神秘的女人十万元,从她的嘴里听到一个惊天秘密。

    林宇是她的孩子,是她卖给林夏的。

    那千寻的孩子呢?那千寻知道吗?

    驱车去看她,她带着孩子玩儿,眉眼里看着他,满满都是他,隐藏不住的母爱。

    我的千寻,她哪儿知道啊。

    罢,不能告诉她,我宁愿她是不知道的。林夏你真是混蛋,你最好要瞒,就瞒一辈子,否则我饶不了你。

    移民就移民吧,不就是多些时间飞别的地方,再悄悄地看她几眼解解心头之相思之痛吗?有什么呢,我纪小北就是钱多,就是时间多了。我这人,现在也没有什么追求了。

    只不过,才有这样的想法不过是几天,就发生了件大事。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这真的不算是大事,因为压得紧,知道的人并不多,对于千寻来说,绝对是件大事。

    林宇被绑架了,要求只需三千万。

    三千万对于林夏来说,并不多。

    敢绑架林夏的儿子,要么就是胆大包天,要么就是有眼不识泰山,可是行路这么的细密,精打细算着,并不是粗心匪类。

    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些事并不为外人所知的。于是也开始关心起这件事来,每一天,我想她会急坏的。

    甚至是晚上一个人出来,我接到电话开车致半路,又说千寻已经让人接走了。

    她的车子孤零零在那地方,我下车,轻轻地拍拍她的车窗,又开车走了。

    她的孩子回来了,她认真地,细心地陪护着。

    她年底就要出国了,这一次的移民,她再也没有异议。

    那一天微微的细雨,她要离开的日子, 那一天,我心烦意乱,我想去看一眼,也许这一次的离别,不知什么时候会见面,也许,永远也见不着了,林夏是一个心思很细的人,而且他要是防着我,就不会让我再看到千寻的。

    丢下一半的会议,还是忍不住开车出去了。

    只想见她一面,远远地看她一面就好。

    微微的细雨,似乎越下越大,我讨厌的雨天,离别在雨天,又最最最讨厌。

    膝盖还在微微痛着,车子开得很快,远远看到林夏的车,便放慢了车速在后面跟着。

    等她上了飞机,我就可以肆意地打电话给她,反正她是收不到,反正,没有人知道。

    他们的车子进了机场,带了司机来倒是没有去停车场,我缓缓往前行,一心一意只看着那个人。

    前面的了车子也跑得慢,在这个地方行车,无论如何也是快不了的。

    一只白猫跑出来,千寻跑去抓。

    我不曾想到那么多,我只是痴痴地看着她,不曾料想到突然跑出一个人来,紧急的煞车,似乎是有点迟了。

    尖叫的声音,惊讶的声音。

    千寻嘶心裂肺地叫,我看到血,慢慢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我,把千寻的孩子给撞在地上,似乎生死未卜。

    我脑子一片迷惘,只有千寻那惊骇的表情,林夏把我从车里揪下来,狠狠地打了我一拳。

    番外24

    这一撞,我苦笑。

    呵,怎样的结果,我还不知道吗?

    只不过一事未平,一事又起。

    林宇的的确确不是千寻的孩子,验血完全的不同,就是林夏也不同。

    所有的疑,都不是,都是事实。

    我在医院里看着千寻的事,原来我走后,还发生这么多的事,千寻的病,在那会儿她入我的梦境,她是快不行了,几次的生死徘徊。

    如果不是我早已经知道结果,我如何敢往下再看下去。

    这么高的一叠资料,全是用药打针,诊治记录。

    还有胎死腹中,不得不剖下来的事,林宇,就是那时候林夏买来,当成千寻的孩子,用来稳住千寻。

    打电话给她,她说 “又怎么样。”

    是啊,除了心疼,我又还能怎么样。

    如今美国去不成,她和林夏,也不会再在一起,我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了。

    然而,还能怎样呢?又怎么样呢?

    她去了C城,一个人去的。

    她把卡停了,号码换了,我知道她在C城,偶尔的时候会远远地看一眼就回来。

    李虹这个女人,还是那么的专横,还恨着千寻,千寻不想回到北京,她就想方设法,要让千寻回到北京。

    这么久的时间,千寻,你也别逃了吧,你也累了吧。

    我给你的时间够了,哪怕你说我霸道,我也要再专横这么一次,天天给她送海芋,刚开始的拒收,到无可奈何,到看到会一笑。

    真正的和好,也是在泰国的时候。

    置之死地而后生,把面罩拉开,她就慌了,她就露了她的底,说着不再在乎我,都是假的。

    走在人群里,明明是跟在她身后的,可是后来,怎么会跟丢的呢?

    那人一回头,还朝我一笑,我笑容还没有来得及展来就给吓住,干嘛穿与千寻一样的衣服,小爷我跟错人了。

    千寻呢?她不太会说英语,她要是走失了,可怎么办?

    种种可怕的念头在我的脑里流窜而过,失了冷静,赶紧就往回走,大声地叫 “千寻,陌千寻。”

    那小坏蛋,就这么看着,也不理我,就这么跟着。

    直到她玩够了她才出为,笑呵呵地看着我,眼里有着感动轻轻地浮了上来。

    我板起脸训了她一顿,她倒还挑起眉来来责怪我了 “都是你,若不是你看错人,会走失吗?”

    好吧,这其实真是我的错。

    手牵在一起,才实在啊,早该是如此的,刚才的丢脸也值得,毕竟现在一起走,就可以把她的手握在手心里了。

    千寻,千寻,千里亦相寻。

    在泰国没有什么好玩的,别的她没有兴趣,我们便一块儿走,我得去香港作个检查,她说她要回她以前住的地方。

    由得她去,毕竟她现在还是有工作的。

    她喜欢工作,就让她工作着。

    可她打电话来,说她在医院,她的脚弄伤了,说得迷迷糊糊的,那会儿正好过了关,马上就打车去找她。

    该死的,谁给这破公司的人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动我的千寻,想找死,还怕没人递绳子吗?

    这样的破公司,这样的误会,也不看看那经理是什么样的人啊,我这纪小北摆在这儿,千寻也未必会马上喜欢得不得了,你一个结婚的残男人,她会看在眼里,我只能说有眼无珠的人真多。

    千寻,才不会做三。

    千寻告诫我,不许动什么坏心思,她说 “经理还是一个很努力的人,不过这公司,我是不会再做下去的。”

    你说不,就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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