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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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爱住住不住滚
这是第三次在刘徵家过夜,依旧睡得很好,早上不想起来。
即将五月的天,是刘徵感觉全年最舒服的季节。他懒洋洋地赖在chuáng上,也不太想起来。
论赖chuáng的习惯,他们都是一样一样地
说不定秦海峻比刘徵更克制一些,毕竟心里藏着事儿。他翻个身,胳膊搭在刘徵身上,观察刘徵的反应。
刘徵的反应就是没反应,他对秦海峻的肢体接触,不敏感。
出去吗,给你买东西。
我困。
毛线。秦海峻爬起来,把刘徵拽起来:我饿了,走,去吃早餐。
刘徵睡眼惺忪地摸摸肚子,既然自己饿了,那就去吧。
你先去洗脸,我再眯一会儿他抬腿夹着被子,换个姿势继续睡。
秦海峻踩了踩他的屁股,下chuáng去浴室洗脸刷牙。
还好刘徵说到做到,等秦海峻出来,他也起了,正在换衣服。
身材特别好,很有感觉,难怪是基佬的最爱。
秦海峻撇撇嘴,一直没忘记向宁那句话,时不时就会翻上心头冒冒泡。
看什么?站在自己身边,想摸又不敢,眼神令人毛毛地,是青涩小少年标志性的表现。
刘徵拿起裤子,首先拉过秦海峻的手,往自己下面摸一把,让他感受感受。
流氓。秦海峻爆红了脸,不过手上的感觉,真不赖。
跟摸自己是不一样的,跟触电似的,刘徵说:手感是不是特别好?
秦海峻憋着脸没说话,背过去的掌心苏苏麻麻。
逗自己脸红是种病,刘徵甩甩头,把秦海峻那张红红的小帅脸摇出去。
今天温度很高,穿上一件浅色的短袖T恤,下面一条七分牛仔裤,帆布鞋。
gān净清慡的风格,在刘徵身上特别适合,有种明媚和生机勃勃的风采。
也许人们向往的,就是跟自己截然相反的东西。
闷葫芦秦海峻,看了刘徵一眼又一眼,眼睛黏在了他身上似的,挪不开目光。
特别喜欢刘徵懒洋洋的微笑,还有暖暖的眼神。
傻小峻,走吧。刘徵勾了勾唇,在秦海峻面前无限放大自己的优势。他很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吸引,靠的就是视觉感官,其次才是听觉触觉,嗅觉排在最后。当然最重要的是味觉,尝过好味道,一般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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