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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在酒店。
我在酒店的大堂,下来一起吃饭。
叶长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默哲等了几秒钟没听到她回答,轻笑了一声说道:我约人还没有被拒绝过,叶长安你要做第一个吗?
她蓦然脸蛋一热,再出口时,声音都有些窘迫:不敢等我十分钟,我立刻下来。
沈默哲挂断电话后,神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前台后面的挂表上,等了五分钟左右,便抬步往安全通道而去。
半个小时后,两个人已经坐在了影视城的醉仙楼里。
三楼的风景极好,能看到大半的景区。但因为此刻天色已晚,随时夏日天日长,此刻也不过是磅礴余晖下的残影,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
点过餐后,沈默哲这才抬眼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明天就回a市了?
叶长安迟疑了一下,郑重地点了点,是啊,要回去工作。
沈默哲虽然对作者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概念,但大概也是知道的,不深究也不挽留,只收了下巴,微微颔首,那我这顿饭请得是不是恰到好处。
说完,他自己一哂,也笑了起来,眉眼间的冷淡都因为这个笑容柔软了下来,一片chūn光。
叶长安被那笑容给晃了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看风景,开口说的话却有些词不达意:我的工作对环境有些高倒不是配置,而是环境的感觉
是不是作者对一件事和一个人通常都会用‘感觉’这种词来衡量?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却让叶长安瞬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
良久,她抿了一口微醺的酒,这才答道:不是的,写作是讲究灵感,它并不是实质的东西但确实很重要,也不止适用于作者这个行业。通常从事创作型的,灵感至关重要,但和人无关。
沈默哲见她神色微有些认真,这才自查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说重了些,略一斟酌,才解释道:我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是好奇。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排列组合,却能组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情。
叶长安默然,随即便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