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慡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
浅斟低唱
爱玲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若我宣称自己是不太爱名利的人,听起来便平白无故清高得吓人。可是不必急着怀疑,因为我爱钱,且我说的不爱名亦不是一点不爱,真是属于自己的,拿得心安理得,并不刻意回避。
事因人论,爱玲是天才,名对她来说,如俯身摘花,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她是天女散花惠泽世人,短短的两三年间,她的美文佳作洒满了整个上海滩。篇篇可圈可点,寻常人可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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