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从相逢的那一刻起,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谁叫她恋他儒雅端然,谁叫她恋他博学敏思,谁叫她恋他趣而多闻,恋他君子如响。
她爱上他是一种激情的喷发,无可逃避。暗沉晦涩,少女时代的情感累积如洪,他的到来令闸门打开,情感之流一泻千里。
他是上海艳阳,温暖爱玲的心底暗伤,照得她如生如死。她在上海的街道,弄堂里,翩然起舞,变成了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子。真是爱了,无论长久,至少给她带了快乐。爱情的丰盛,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体验,他们只是暮暮地爱,暮暮地凋谢。而她毕竟因他盛放过。
所以爱玲不怨不恨。她知道他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红玫瑰。
因着《今生今世》的缘故,我对胡兰成的印象要比对赖雅深得多,且不论胡的人品如何,至少他在才情博学上,是与爱玲相当的。对于赖雅,我却知之甚少。想必也有他们的情分。
而现在,我只是在想:赖雅能够懂爱玲么?即使懂,又懂多少?两个人可会在灯下紧挨着,细语喁喁?可会谈红楼论诗经,可有如同弃了尸身的惊动?可会在一起看印度壁画及日本浮世绘?
这样的娇音谑语,她给了她的红玫瑰,还能再给别人吗?那个人再好,亦只是俗世相携相扶,蹒跚到老,再不能神jiāo意会,照胆照心了。
赖雅更像她的白玫瑰,色彩淡得只能用生命的余光去描摹,不能轻不能重,笔笔是慎重。
红玫瑰的花期已过,就要渐渐接受平淡,接受chuáng前那一抹明月光。十年生死两茫茫。后来胡兰成虽写信去撩她,有重修旧好的心思,爱玲却有季布一诺的果决和伯牙摔琴的洁烈。两个人断无重续前缘的可能另外。
我恍惚听见爱玲说:我的生命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的红玫瑰,一个是我的白玫瑰。这两个人我都不负。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这样苍凉的誓言,壮烈的诗句,我是尽力去完成了——用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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