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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第2页)


    叶莎看看苏眉笑了,她真的非常喜欢,就这样和苏眉成为好友。后来通过苏眉又熟悉了倪蔚佳,倪蔚佳有一幅天生的好嗓子,叶莎很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天天跟她在一起,叶莎觉得自己也开朗了不少。

    相对于别的女生,叶莎是太文静了一些,不过妈妈说:女孩还是文静一点好,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在这个古老的小区里,叶莎是妈妈和爸爸的骄傲,大家看到爸爸妈妈都说:"你们家莎莎将来会有出息,你们就等着享她的福吧!"

    "我们哪要享她的福啊,"叶莎爸爸说:"只要她将来过得比我们好我们就满足喽。"叶莎爸爸在老区的一所小学做教导主任。学校不大,学生不多,校舍也很简朴。但在这一带爸爸教书出了名,常常有人把孩子送到家里来让他辅导。爸爸对那些孩子很和气也很有耐心,一道题可以来来回回讲十次也不嫌烦。

    没事的时候,爸爸就是坐在家里看看书或是和女儿聊聊天,很少出去玩。不像倪蔚佳的爸爸整天在外赌钱,更不像苏眉的爸爸,一走就了无音讯。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如两个好友,但是叶莎觉得自己是她们中间最幸福的一个。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糙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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