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草原帝国——金、元(第2页)
关于“投下”一词的来源,现在学界还有争论。有的认为来源于契丹人的“投下军州”,即契丹人的贵族领地,有的认为就是汉语词汇,“投下”即为“头下”,头领名下。还有的认为投下是蒙古人“爱马”即份地的意思。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在几种说法里,“投下”实际上都含有分封和食邑的意思。
投下分封制度的存在,意味着一个个大小封建领主的存在。投下主对于封地,具有绝对权力。虽然在法律上,投下的封户还是国家的编户齐民,投下主对于他们只有经济上的权利,而封户对于国家依然负有义务,但实际上,各个投下主都把自己的封户看成属于自己的农奴。他们不仅在各方面严加控制,而且经常索取超过规定的赋税,强加给封户各种劳役,封户的诉讼也由领主包管。对于那些整个州县都在一个投下主名下的地方,自然地方全部事务都由投下主包办,地方官自然成了投下主的办事人员。而那些份地没有包下整个州县的地方,达鲁花赤例由投下主派遣,所以,地方官根本不敢过问投下主的事情,一任他们主宰所有跟他们有关的事务,地方官府等于是他的附庸。而那些只有封户没有封地的州县,投下主仍然可以在封户所在的州县派驻管理人员,设立机构,形成国中之国。
每个投下主,不仅有大量封户,还拥有在战争期间掠夺的奴隶。从经济形态上讲,投下主的“王国”属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复合体。在元朝存续期间,这种制度一直处于扩张的状态,几乎所有投下主都在自发地扩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各种办法招集和掠夺人口,作为自己的封户和奴隶,也有的汉人农户,为了求得某一投下主的庇护,自愿投奔到他的门下。有的时候,来自国家的赋役负担过于沉重,老百姓比较起来,做某些投下主的封户可能日子还好过一点。投下主扩展的动力在于:第一,皇帝的产生不是依赖汉制的继承制度,而必须靠贵族的推举拥戴,所以,皇帝不敢对投下主有严厉的约束。第二,蒙古人有分割家产的习惯,诸子都可以得到父亲的财产,而以幼子占最大的一份。上一代的财产分割以后,下一代的投下主封地与封户都减少了,必须有所补充。第三,原来处在苦寒草原的蒙古人,一旦到了繁华的汉地,生活腐化得特别快,人也变得格外贪婪,所以往往具有挡不住地扩充财产的倾向。投下的扩张,势必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发生冲突,但是,在投下主与中央政府争夺中,中央政府总是失败的一方。户口与土地日益短缺的中央政府,只好加大对还能控制的人口的搜刮,结果造成更多的人口投向投下主。如此恶性循环,使得元朝的中央政府实力很快下降,统治几十年就陷入了国内农民起义和军阀割据的战乱之中,不到百年就被逐出了中原。统治的短命,与开国时无往而不胜的威势形成强烈而鲜明的对照。
第五节社会等级与政治文化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对社会划出明显等级的朝代,以四等人分,将民族与地域压迫、歧视公开化制度化。元朝的四等人是这样分的:蒙古人最高贵,居于社会的顶层;色目人(西域各族和西夏人)次之,这两等人人数最少,但属于统治民族。汉人(北方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即原来金朝统治领域的人)居第三,南人(南方汉人,即最后降服的南宋人)处在最底层。
由于蒙古人总数太少,所以,色目人则成为准统治者,蒙古往往利用色目人管理汉人和南人。蒙古人和色目人拥有特权,贵族自不必说,除了反叛朝廷之外没有犯法的概念,打死汉人没有任何政府机关能处置他们。就是一般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犯了法也归特别的机关处理,蒙古和色目人打死汉人,只判凶手出征。反过来,如果汉人伤了蒙古、色目人,则肯定被判处死刑。因此,各级政府的达鲁花赤实际上掌握着汉人的生杀大权。
汉人不许习武,不许拥有武器,不许打猎,不许养马,不许聚众生事,所有的结社都被禁止,连祈神赛会、庙会赶集都被怀疑为聚众造反,被严令禁止。每到夜间,往往宣布戒严,禁止汉人出行,有病请医生也不被允许,甚至连在屋里点灯都受到干涉,在汉人区域实际上是在实行军事管制。蒙古驻军驻扎在全国各个军事要点,然后由汉军和新附军具体控制,他们的行为受到蒙古军的严密监视。如果查出管制不严,那么汉军和新附军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蒙古人原来信仰萨满教,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自然崇拜,所以很容易接受比较成型的宗教。在中亚的蒙古人很快就接受了伊斯兰教,而在汉地的蒙古人则对佛教的一个分支——来自吐蕃的喇嘛教显示出极大兴趣。作为汉人道教一个分支的全真教,也曾受到蒙古人的礼遇,但不及对喇嘛教的热情。在元朝,喇嘛教的僧侣地位很高,来自吐蕃的高级喇嘛可以享受“国师”待遇,与皇帝和王公贵族相往还,寺庙广有田产,势力很大,一般的喇嘛也受到特别的优待,地位略等于色目人。至于吐蕃僧人,地位就更高,连蒙古贵族也要让他们三分,吐蕃僧人到处横行不法的事情,时有所闻。
蒙古人基本上拒绝汉化,不肯也不屑学习汉语,但所有的高级官吏基本上由他们和部分色目人垄断,只有非常少的汉人可以做到高位,而南人则一个也没有。掌握一切权力的蒙古人虽然善于打仗,但行政能力却逊色很多,往往得依赖担任属吏的色目人。回回令史、译史和通事同样拥有极大的权力。汉人士大夫在元朝建立之前,一点地位都没有,往往跟平民一样,被掠为奴隶,当牛做马。后来处境稍好,总算可以担任有些无关紧要的官职,而且还部分地恢复了科举,只是取人太少,每科不过30人左右。对于大量的汉族读书人来说,这不过是杯水车薪。因此读书人的处境并没有根本改善,正像钱穆说的那样,蒙古人对待汉族读书人,就像对待工匠一样,不过是纯粹的利用而已。(参见钱穆:《国史大纲》,65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所以元代的读书人读经无所用,只好去编曲唱戏,结果造成了元代杂剧的繁荣。
在元代除四等人外,还有一种社会等级的排列法,这是民间的排列,也能说明问题。这种社会等级排列,一种说法是“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另一种说法是“官、吏、僧、道、医、工、匠、娼、儒、丐”。钱穆认为,后一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古代工与匠是一回事。(参见钱穆:《国史大纲》,658页。)除了官吏僧道之外,有一技之长的人地位都要高一点。蒙古人特别看重具体的技术,每次破城,即使屠城也会对工匠、医生与兽医加以保护,其目的只是要把他们掠走,编为自己的附庸,让他们为王公贵族和蒙古人服务。由于蒙古特别看重工匠的技术,所以,虽然工匠的人身不得自由,但待遇却要优于一般平民。第七等级的“猎”,实际上是专门为蒙古人打猎养鹰的鹰户。打猎是蒙古贵族的消遣,而养鹰也是一种专门技术,所以也比一般平民待遇要好些。
由于元朝统治者基本上拒绝接受汉文化,所以,基本上意识不到儒家伦理对于统治的好处。即使有个别人意识到了,也无法顺畅推行。元朝的国家治理,基本上无视汉人千年的政治传统和经验。在制度安排上,具有儒学底蕴的士大夫,只是作为统治的装饰和点缀,元朝统治者偶尔听取一点汉人的意见,往往也是偏于技术方面。他们用不着儒学为自己增添合法性,也基本上不需要对自己的统治做道德上的修饰。而且,他们无视汉地原来的知识精英的存在,不仅不依靠他们,反而有时候还排斥他们。他们对汉人的统治,基本上是军事强制背景下的强行盘剥和严刑峻法。在元朝统治的不足百年里,民变和农民造反从来就没有断过。
元朝统治者在拒绝汉化的同时,也造成了部分汉人的蒙古化。清代史学家赵翼指出,在元代,有很多汉人取蒙古名的事情,比如姓张的叫张拔都,姓刘的叫刘哈刺不花,有的甚至连名带姓一并蒙古化了。还有的人,为了谋求一官半职,或者做通事,积极学蒙古语。(参见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701~70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第六节元朝的兵制
元朝的兵制也带有草原特色。当年在草原时,全体蒙古男人,从15岁~70岁都是战士,平时放牧,有事出征。这种状况,对于北方游牧民族来说,都是一样的。这种生活方式与战争方式相近的状况,在冷兵器时代,具有最强的战斗力。他们机动性强,战时无须动员,也无须粮草准备和后勤供应,因为随他们而行的牧群就是口粮。他们平时生活生产,也在马上,讲究的是骑射功夫。打仗的时候,对他们而言,只不过将平时的功夫用在与人厮杀而已。同时,由于生活在苦寒的草原,环境相对艰苦,牧人逐水草而居,惯于颠沛流转,体质与耐力都是农业民族所无法相比的。在一般情况下,东亚大陆上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长期拉锯,就战斗力而言,农业民族总是居于下游。只是靠了经济上的实力、体制上的进步和武器的优势,才可以勉强抵抗住来自北方的压力。
成吉思汗统一草原,靠严酷的纪律和灵活的体制,以及富有创新的战争技术,极大地激活了原本存在于游牧人身上的体力、耐力和好战精神,使得蒙古军队的战斗力大大超出了一般游牧民族,成为无敌于天下的劲旅。他们以区区十万余之众,横扫欧亚大陆,没有对手。
元朝统治者在技术层面上具有超强的吸收和转化能力。在征服过程中,他们对于工匠特别看重和在意,对于所有在那个时代能够转化为军事用途的技术,都刻意追求,而且及时吸收。他们是靠马起家的,所有有关马术、马具、马的养护以及兽医的技术,在征服中都得到了完善和提高。他们也注意完善自己的兵器。攻城略地之后,所有兵器制造最好的工匠都聚拢到军中,因此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弓箭和刀枪。原本对于火器一无所知,在跟汉人的接触中,他们很快就了解了火器的威力和秉性,组织起世界上第一支专门的炮兵。在发明火炮的宋朝人手里没有能发展的火炮技术,被元朝统治者组织的工匠部门发展了。同样,来自草原的蒙古人不通水性,但他们在征服过程中,却大胆地利用南方的水军训练自己的水军。原来成为女真人不可逾越的屏障的江南水网,不再能挡住他们。灭掉南宋之后,他们甚至利用南方汉人的工匠制造了超出汉人想象的大船,开始了自己的跨海征服。
元朝的军队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
蒙古军,也称蒙古签军,一般从蒙古人中签发。每个蒙古家庭,只要有战争动员令,两丁抽一或者三四丁抽二,随时按需要出兵,没有人敢于逃避。居于蒙古军队顶尖地位的是皇帝的亲卫怯薛,他们均由蒙古大小贵族子弟组成,最为精锐,地位也最高,属于“大脚跟”出身,在政治上有极大的发言权,往往出将入相。由于多年的战争消耗,也由于占地的日益广阔,对军人的需求增大,所以,15岁以下的蒙古男童也开始进入招兵的视线,于是就有了小厮蒙古军,主要由12岁~14岁的未成年人组成。
探马赤军,是指驻扎在各个占领地的蒙古驻军。早期的探马赤军往往不乐意在占领地驻扎,所以不得不吸收各民族的人参加。探马赤军中,不仅有蒙古人,还有色目人和少量的汉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人。在蒙古统一中国之后,探马赤军分驻各地,开始地方化。他们是蒙古军事统治的支撑者,但也是最早开始被腐化的军队。
汉军,主要是指在征服金朝之后归附的各民族军队和新签发的汉人军队。元朝建立以后,统治者越来越多地征发汉人当兵,在后来的一系列征服行动中,军队的主体已经是汉人。出征日本的几十万大军,多数都是汉人和南人。正因为如此,当台风毁坏了大部分船只以后,将领们才舍得将士兵丢弃,自己逃跑回国,任由日本人将几十万群龙无首的士兵杀光。
新附军,是指南宋的降军。作为地位最低的补充军事力量,他们往往在战争中消耗最多,在征服日本、占城和安南的战争中,大量的新附军被使用,牺牲也最多。后来,随着南方的反抗日趋激烈,新附军逐渐被取消,只是作为个别单位和个体的军户存在于汉军之中。
元朝军队的编制,往往袭用草原上的建制,以十户、百户、千户为单位。不仅蒙古军如此,其他军队也如此。草原上的体制寓兵于牧,生活单位与军事单位是一致的,但汉地的军队不存在相应的生活与生产单位,所以这种编制对于汉人军队并不合适。从制度上讲,元朝最高的军事指挥机构是枢密院,但枢密院负责的往往是面上的军政与军令。实际上的军权是分散的,各个行省的平章事有军权,各地驻军的首脑也有相当大机动权,各个投下主也有自主性,可以说,元朝直到灭亡,整个军事体制依然具有军阀共同体的性质。
在草原上,蒙古军队出征,自备马匹和装备,结果在其他种类的军队里也被规定必须自备装备,显然,汉地的农民是负担不起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元朝采用了兵户帮补制度,规定一个兵户有几个贴户,贴户负责补助军户。由于战事频繁,军人所需甚多,加上贴户仍然需要负担国家的赋税,所以,贴户破产或者逃亡投靠到投下主那里的越来越多。为了维持军队数量,元政府不得不将原来不是贴户的农民转成贴户,最后是军队和国家的实力都逐渐地被消耗。
在蒙古人建立的几个国家中,元朝的疆域虽然最大(主要是因为忽必烈继承了最多的大蒙古时代的遗产),但军事征服却效果不佳。征服日本和占城的战争失败以后,所有的军队往往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国内事务上,成为蒙古人军事统治的组成部分,在各地驻扎和镇压反抗成为他们的主要任务。当年草原上的劲旅,在繁华的汉地逐渐丧失了昔日的战斗力,而汉人的反抗却日益激烈,最后终于形势逆转,导致蒙古人统治的最后失败。
需要掌握的概念
孛堇通事大臣会议猛安谋克四等人分行中书省蒙古大汗一省六部怯薛专政大脚跟忽里台达鲁花赤六事投下主投下军州色目人南人十等人分蒙古军蒙古小厮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兵户贴户
思考题
1.金代政治的部落特色有哪些?
2.为什么女真人不乐意接受汉化?
3.猛安谋克制的实质是什么?
4.猛安谋克制对于金朝的制度化进程有什么影响?
5.元朝皇帝制度的双轨制对元朝制度发展有何影响?
6.元朝的决策机制有什么特点?
7.元朝中央政府的特色是什么?
8.元代行省制度有什么特点?
9.什么原因造成了元代地方区划混乱的局面?
10.投下分封制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说这个制度促进了元朝的短命?
11.元代的等级制的实质是什么?
12.元代轻视知识分子的恶果有哪些?
13.元代暴政导致了什么样的文化变异?
14.元朝军制的优劣都有哪些?为什么蒙古军队会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
书目
1.许凡.元代吏制研究.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
2.李治安.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3.杨树藩.元代中央政治制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
4.[法]雷纳.格鲁塞.蒙古帝国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5.[苏]符拉基米尔佐夫.蒙古社会制度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
6.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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