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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叶子红了(第1页)

    对于孙艳的离别,让张三奇再一次的过渡到以前而不能自拔,每当他记起彼此的美好青春都奉献给还未成熟的爱情时,心里如浪潮般翻腾。是的,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一个没有任何工作并且在土仡佬里生存的中年男子怎么会高攀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呢?他明知道孙艳已经走了,是怎么走的,他根本不知道。只不过是一句诽言而已,在他眼里孙艳还没有死,谁都知道,这只不过是一种幻觉罢了。

    天色依旧,外面的一切已经朦胧,黄昏的彼岸越来越近,张三奇的心情已经过渡到了神经质。他虽然跟阿润,一个西方女人结婚了,但在一块生活的并不自然,他的心似乎被一种不知名的东西绷得紧紧地。

    怎么可能?三奇在地面抽着卷烟,在他的心里似乎一切都是不可能的,没有新的事情在他身上发生。因为他明确自己的身份,他是不过是一个狗屁不懂的、没有着落的大学毕业生。不过很幸运,他遇到了阿润,并且和她结婚生活到了一起。

    这是第二个冬天的晚上,妻子安然的坐在炕头边,借着黑乎乎的橘灯拉鞋垫,不到一个时辰,整个屋内已被烟雾笼罩,妻子偶尔的咳嗽声并没有将他唤醒。

    “哎,你说我是不是该醒了?”对丈夫的话她感到非常的惊讶,似乎是一个很深奥的谜底还没有揭晓。她停住手上的活盘算起丈夫来:“你说咋啦?”

    在这个瞬间,她似乎已经有了没有任何名字的预感,为今后的打算做起了准备。

    “我是不是该醒了?”他点起手中的卷烟随意的问了一句。

    “你早就该醒了!”在这个时候,她虽然不知道丈夫要说啥,但至少知道自己的猜测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是有史以来丈夫第一次对她说这样的话。

    “哈哈哈哈!”丈夫的傻笑让她再一次的感到一种朦胧,她似乎知道丈夫的心思,但又害怕出错没有回答。

    是的,他的心思很明确,但没有头绪来改变他之前的一切。他并没有想着要将其调整,而是用一种常人无法想象的举动来满足他强烈的虚荣心。这种举动,不知还会僵持多久。

    他明确自己的位置,对于一个大学本科毕业而最终没有工作回到老家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呀。他似乎已经预料到自己终究是一个庄稼人,这是无人能够改变的事实。

    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但至少知道,他是一个庄稼人,就要干出和别的同行不一样的事情来,哪怕是种庄稼,也要种出别具一格的庄稼来,这就是他的任务或者说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工作。

    眼看眼镜的羊场越来越红火,他眼红了,他虽说是一个大学本科生,但在眼镜面前,他还差远哩。在这种环境下,他的确是自卑的,但这种自卑与往常不一样,他的自卑里头有数不尽的信心,这是一个正常人很难做到的,要么是颓废,要么是平平庸庸的就这样走下去。但对于他来说,恰恰相反,或许在这个时候他需要的就是这种心理。说干就干,在此刻,很显然他的内心已经被过年佳节的烟花蒙蔽,他醒了,真的醒了,不再是一个整天抱怨的中年男子。

    说到这里,也该讲讲眼镜了。

    自从他的羊场办起以来,没有任何一个懂他的人,包括杨书记和祁老社长。他成立了合作社,起初,到这个场子来打零工的人可真不少。尤其是一些村里村外的老婆娘们,她们的笑声似乎传遍天涯海角,让全国各地的同胞们都能够听得到。她们的喧哗是有规律的。

    这一天正好是立夏,对于整个北国来说,这个时候正是桃红柳绿的时候,但就是有那么一场雪会把整个场子的气氛丢掉,让欢声笑语的人群变得像鬼一样寂静。往日里干活的那些老婆娘们各回各家暖热炕头,而在场的,只有眼镜一个人,在这个时候,没人说他是这个场子的老板,场内的员工不到十个人,场子扩建的很厉害,初夏还没有被消化的雪夹着点点的雨滴来到人间,似乎在给人们一次雨夹雪的教训,这次教训真的能将整个大局改变吗?-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穿着一件青灰色的棉衣,戴着口罩,细腻的双手拿起三六根干竹组成的老扫把,在办公区内扫起雪来,员工们似乎早就已经放假了,不是场子里下达的命令,而是这样的天气让他们休息已经成为了各自的本能。

    这样的天气非同寻常,在夏天穿棉衣还是第一次见,这些对于所有在场的一些员工来讲已经无所谓了,在他们眼里,就是能够把这几只羊喂得膘肥体壮,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但对于眼镜来讲,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我真的是一个神经病患者,放着好好的大学不念,非要到这里来受苦,让自己不得安宁不说,还要连累家人。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是的,这样的日子的确是很难熬到头的,但对于他来讲,从十三岁就能够在外面闯荡世界的人,已经有了足够的吃苦耐劳的经验,这些对于他来说什么都不是,只是他的那些个员工,打心里都很敬重他,但是一旦遇上下雪天或者说像今天这样的日子,就是让他头疼的时候。

    他很爱抽烟尤其是村里一些高龄老汉用烟叶卷的旱烟棒子,这使他最过瘾。他说话非常的粗鲁,如果你根本不了解他,或许你压根就不知道他是一个文化人。

    很显然,他的脑瓜门子跟别人不一样,现在,村里村外议论最火的一个话题就是“他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大学不念,非要在这土旮旯里来受苦?”这让人的确不能够理解。而且他考上的不是一般的大学,是全国除清华北大之外数一数二的大学,而他以前的神经质又再一次的在乡亲们的嘴里复活。

    天空的太阳像火盆一样的炙烤着大地,不过早上下过的雨还没有完全的停下来,路面湿漉漉的,杨树根下面的土坯子水坑积满了污水。路下面的苜蓿地已经变得深绿,像是刚洗完澡的农村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晶莹剔透”的,昨天叶子上存留下来的土污已被清洗。使一片灰沉沉的绿草顷刻间焕然一新。

    又讲到哪了?兴致的曲线愈加强烈,这并不是所有读者所拥有的理念,而这种状况的出现往往会使更多的读者反感。

    张三奇的想法依然在不断的冲击着他的脑壳,使他还未初醒的梦很快就要惊醒。正是这个夜晚,他和妻子不断地唠叨已经有了一种效果。在他的心里依然有这样一个感触:吉米,我该醒了!

    第二天清晨,他没有去集市,正好襄南街道有集,但他似乎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一个人窝在这间黑屋里头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妻子也为之担心。

    天空开始泛起了黑云,南风刮得非常厉害,阿润的头发在两鬓飞飞扬扬,她端着一簸箕包谷走了进来。看了丈夫一眼,似乎没有一点点的感觉,瞪了一眼将门很用力的扣上,很显然在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似乎把之前有过的一切痛苦都凝聚到了一起。

    开饭的时间到了,对于一个乡村女人来讲,做饭是她根本脱离不了的第一件任务。她拖着两条被一层很粗糙的皮肤所包裹着的骨头的腿走进灶房,而在此刻,她心里的事情只有一个:三奇饿了。

    她揭开案板底下的帘子,柴火少的惊人,好像是好几个月没有做饭。在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里,向外人借钱是家常便饭了,在他们眼里似乎把借钱这种事当做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正常事情。人如果到了这种地步,还在一味的去追求脸面的荣耀,那么他就得饿死。当然村里人至少还有一颗同情心,一致的把钱借给了这对夫妇,能让他们的生活揭起锅来。

    不到半个时辰,灶房的烟囱里头开始冒起了青烟,随之而来的就是清油味。滚烫的清油味。

    张三奇已经没有任何的心思去想在这里他会干什么,而是他会干出什么来。这种下意识的幻想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只能让其失望。

    午饭过后,他随着火辣辣的太阳来到眼镜的场子来,说是要招工。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眼镜出差已经一个礼拜了,厂子里只有一个还不到六十岁的饲养员。不过招待室是开着的,饲养员将三奇引到屋内,给他沏好茶,然后点上一支烟后出去了,在这个时候,他一个人似乎很焦急,他本来是要来找场子老总眼镜的,可现在他连经理的面都没有见到,眼看员工们就要上班了,他很不安然的坐在软皮子沙发上,嘴里已经点着的烟留下半截烟灰,他的焦急没有人可以体会到。从一个大学毕业后就来到农村,然后在外面当了两三年的流浪汉而来到这里。可现在,显示与他前一个晚上的想法却隔离在两个世界,根本没有衔接。

    三奇还是在焦急的等待着,不一会,招待室已经裹满了烟雾,是旱烟的味道。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台新式电脑,他坐在那里静静的望着这个没有见过的新家伙。

    “三奇,你在这里干甚?”他的幻想被厂长正茂叔唤醒,他用一只非常粗糙且很脏的手掏着鼻孔走进招待室,满脸的络腮胡似乎好长时间没有刮哩!

    “我在等眼镜,哎,你们这里还要人不?”他呆着眼问道。停留已久的烟灰顺着指缝掉落下来,烟的一端露出红红的火星随着他深深的呼吸在变亮。

    “你会干甚?”他冷冷的问道。掏出一支烟夹在了耳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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