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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卷三):白玫瑰(20)(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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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26行程途中

    过了三天,摄踪和我回到了原来的着陆地点,装好马车,沿着突出部大道,一路向北。我都怀疑自己有没有走错路。仍旧没有看见地精或是独眼。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到了突出部的美斯崔克要塞,他们两个就赶来会合了。佣兵团曾经代夫人把守过这座要塞。我们离开大道,进入树林,准备好开餐,接着就听到路上一片喧嚣。

    有一个声音不可能听错,是地精在叫嚷:“就是你的错,你自己禁不住诱惑,现在赖我头上。我真恨不得把你的脑袋变成布丁,我呸,你压根就没长脑袋!”

    “我的错,我的错,老天!连他自己他都能骗。真是不可理喻。看那边,你个满身鸟粪的家伙。美斯崔克要塞就在山上。那里的人记性比玫瑰城还好,一定认得出我们。所以我再问你一次。我们该怎么在不被人割喉的情况下通过此地?”

    我先舒了一口气,抑制住跑向大道的冲动,回头和摄踪说道:“他们骑着马。你觉得这马是从哪里搞来的?”我试着往最好的方向想,“也许是靠出老千赌赢的。当然,前提是独眼能让地精上场。”独眼这家伙逢赌必输,出老千的技术更是拙劣至极。我有时在想,既然做人如此失败,他自己恐怕都有求死之愿了吧。

    “都怪你和你那该死的护身符,”地精尖叫道,“夫人找不见他。这也就算了。可我们也找不到他了!”

    “我的护身符?我的护身符?是谁他妈最先给我的?”

    “那又是谁往上面附着魔法的?”

    “谁施的法?你告诉我呀,蛤蟆脸。说啊。”

    我悄悄走到林子边。他们已经路过了。摄踪也踱了过来。就连猎狗也来凑热闹。

    “不许动!打劫!”我大吼一声。“谁先动老子就弄死谁!”

    碎嘴,你真傻。是真的傻到家了啊。他们的反应可是快如闪电。差点儿没把我害死。

    他俩身上突然冒出一道金光,消失不见了。摄踪和我的身边顿时被漫天飞虫包围。比我预想的种类还要多,每一只都笃定想拿我当盘中餐。

    猎狗嗷嗷直叫。

    “快住手,你们两个小丑,”我喊道,“是我啊。碎嘴。”

    “碎嘴是谁?”独眼问地精。“你认识一个叫碎嘴的家伙吗?”

    “认识啊。可即便如此,咱们也别罢手,”地精又一道金光复原,伸出脑袋回答,“他活该。”

    “没错,”独眼赞同,“可摄踪是无辜的。我让虫子集中去叮碎嘴好了。”

    虫子又恢复本性。我猜是在自相残杀。我抑制住愤怒,和独眼与地精打了招呼,两人都装出一副无辜和悔悟的表情。“你们该怎么解释呢?马挺俊的嘛。想没想过马的主人会来找你们呢?”

    “等等,”地精大声抱怨,“别怪我们……”

    “我太清楚你们两个了。马上给我下马过来吃饭。明天再决定该如何处置它们。”

    我转过背。摄踪已经回到了篝火旁边。他给每人盛好了食物。我也开始吃饭,心里仍然愤懑不平。蠢家伙,居然想去偷马。还不嫌热闹吗?夫人的耳目遍布世界。虽然我们算不上什么强敌,但现在也只有我们做她的对手了。总会有人发现,黑色佣兵团又跑来北境活动了。

    我一边思忖着,一边睡着了。至少,追兵最不可能注意到的路,就是回惶悚平原的路。但我无法下这个命令。虽然早前的乐观主义已经深陷危机,但我们重任在肩,不容有误。

    这两个毫无责任感的可恶小丑。

    如果换作在杜松城战死的团长,他一定也会有同样的感受。我们都让他失望了。

    我期盼做一场美梦。我睡得很不安稳。什么梦都没有做。第二天早上,我揪着地精和独眼上了马车,藏在一堆我们认为有用的物品下面,丢下他们搞来的马,驾车穿过美斯崔克。猎狗跑在最前面。摄踪在它身旁溜达。我驾马车。车底下,地精和独眼怨声连连。要塞的驻军压根没怎么问我们的来路,我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怎么关心。

    我上一次经过这里,这儿就已经被驯得服服帖帖了。这些驻军也没想到,马上就有麻烦找上门了。

    我如释重负,继续沿着贯通榆树城和木桨城的大路,驱车行进。路的尽头,便是大森林了。

    Chapter27木桨城

    “这鬼天气没完没了了吗?”独眼幽怨道。我们向北跋涉了一周,日日深受雨水的迫害。路况很糟,且越来越糟。我用福斯博格语询问路边的农人,发现这天气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了。正是因此,粮食运输成了大问题,更严峻的是,农作物患病的概率增大。木桨城已经爆发了一种名为“火舞”的黑麦病毒。不仅如此,昆虫还特别多,尤其是蚊子。

    冬季的降雪和降雨量异常增加,不过较以往要温和一些。温和的冬季意味着严重的虫灾。另外,雪太厚,食物难寻,可供狩猎的动物越来越少。

    轮回,周而复始,先辈的经验让我坚信不疑。每当大彗星临近,冬季都会变得异乎寻常。然而这次的异常堪称绝无仅有。

    今天的天气已经是有史以来最刻骨铭心的了。

    “迪尔[2]。”地精说道。他说的不是牌类游戏,而是面前的一座城堡。很多年前,佣兵团曾从叛军手中夺得此城。城墙阴森,道路曲折。每到一处帝国堡垒,我都会不由得紧张起来,不过这次真没必要。夫人对福斯博格非常自信,以至于这座城堡空空如也、无兵把守。大门紧锁的迪尔,看上去竟有些穷酸破败。附近的贫民一点点地消解着它。从弃城中偷得一点油水,怕是他们赋税后的唯一回报。但要把整个迪尔掏空,那还得需好几代人的蚕食。

    “明天就能到木桨城。”走出迪尔几英里后,我们把马车停在一间旅店门前,我说,“这次不许惹任何麻烦,明白吗?”

    独眼脸涨红了,他倒是知道耻辱,但地精一心只想反驳。

    “闭嘴。”我说,“小心我让摄踪把你揍一顿,绑起来。我们现在不是在玩游戏。”

    “生活就是玩游戏,碎嘴。”独眼说,“你玩得太他妈认真了。”不过,虽然嘴上比较硬,他还是收敛了许多。那天当晚以及第二天我们抵达木桨城,他都表现得中规中矩。

    我特意避开了多年前经常去的地方,找了一个专为生意人和游客服务的旅馆。我们行事低调。我和摄踪时刻监督地精和独眼两人,他们倒是没有再次犯傻的迹象。

    第二天,我出门去找那个名叫桑德的人,只有摄踪陪同着我。地精和独眼被我恶言相逼,强制性地留在了旅馆里。

    桑德的住所并不难找,他在自己这一行里算是老手了,名气非常响。我们一路打听,最后走上了熟悉的街道——佣兵团曾在这些街上有过故事。

    我一边走,一边跟摄踪谈论往事。我说:“面目全非啊,我们当时把这里拆了个底儿朝天。”

    猎狗警觉起来,它近期时常如此。它突然停了下来,警惕地四处张望,悄悄走了几步,然后趴了下来。“有麻烦。”摄踪说。

    “什么样的麻烦?”我并没看出哪里不对劲儿。

    “不知道,它又不会说话,只能给我们提供预警。”

    “好吧,小心点总没害处。”我们走进一家售卖修理马具和大头钉的小店。摄踪对店家说要买一个猎取大型动物时用的马鞍。我则站在门口,观察街道。

    我并没有发现异常之处,一群普通人干着寻常事而已。不过,一会儿后我注意到桑德的铁匠店里并没有顾客,也没有打铁的声音。他的店本该门庭若市,有一群学徒和技工的。

    “你好,店长,那边的铁匠怎么了?上次我们还在他那里修了东西,怎么今天这么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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