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越冬鸟兽(2)(第2页)
子夜时分,皓月当空,有时我路上会碰上好些猎犬,它们都在树林子里东奔西窜,却会闪开给我让路,仿佛有点儿害怕似的,不声不响地站在灌木丛里,直到我走过去才出来。
松鼠和野鼠为了我储存的坚果争吵不休。在我的小屋周围有好几十棵油松,直径从一英寸到四英寸都有,去年冬天给老鼠全啃过——它们觉得,那好像是一个挪威式的冬天,因为雪下得时间很长,积雪又很厚,它们不得不把大量树皮和别的吃食花花搭搭在一块儿。这些树木好歹还活着,入夏后看来长得还很茂盛,其中有好些树木居然长高了一英尺,虽然被啃去了溜溜一圈树皮;殊不知又过了一冬,这些树却全都死了,无一例外。说来也真怪,小小一只耗子竟然能吃掉整整一棵大树,它可不是自上而下一口口地啃的,而是绕着树干一圈圈地啃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了让树木之间长得稀稀朗朗些,也许这还是必要的,不然的话,树木常常会长得密不通风来着。
野兔子(拉丁文学名LepusAmericanus)是最不害怕见人的。有一只兔子在我的小屋子底下过了整整一冬,跟我仅仅隔了一层地板;每天早上,我刚开始走动,它就急吼吼地离去,把我吓了一跳——砰、砰、砰,它由于慌不择路,连脑袋都撞到了我的地板底柱上。傍黑时分,它们常到我家门前踅来踅去,啃着我扔掉的土豆皮,它们跟地面的颜色如此相近,在它们静止不动时,两者简直难以识别。有时,在暮色苍茫之中,我的窗子底下有一只纹丝不动的小兔崽,一忽儿映入眼帘,一忽儿又不见了。晚上,我把门一打开,它们吱的一声四散逃窜。反正跟我那么近,它们只会使我为之动怜。有一天晚上,一只兔子待在我家门口,离我仅仅两步远,一开头就浑身发抖,硬是不肯离去,好一个可怜巴巴的小东西,瘦骨嶙峋、破耳朵、尖鼻子、短尾巴、细爪子,看上去好像大自然再也没有什么更高贵的品种,只剩下它这么个丑八怪。它那大大的眼睛看起来还年轻,但不健康,几乎像得了水肿似的。我往前走了一步,哦,只见它富有弹性地纵身一跃,它的身子和四肢优美地一伸展,就蹿过了雪地,刹那间使树林子介乎我和它自己中间了——这种野性的自由的筋肉,体现了大自然的活力和尊严。它之所以长得修长,并不是没有缘由的。那是它的天性使然(它的拉丁文学名:Lepus,源自Levipes,有人认为是“蹄疾如飞”的意思。)
乡下要是没有野兔子和鹑鸡,那还算是什么乡下来着?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属于古老的目科动物,不论在古代和现代都很出名;与大自然有同样色彩,同样实质,与树叶和大地又有最近的亲缘——它们相互之间更有亲缘;它们不是长翅膀,便是长腿脚。兔子和鹑鸡要是突然不翼而飞了,你很难觉得它们是一种野性未驯的动物,反而会看作大自然的一部分,完全就像飒飒作响的树叶子一样。不管发生什么样的革命,鹑鸡和兔子肯定会繁衍生息下去。如果说森林被砍掉了,树苗和灌木丛还会长出来给它们藏身,它们就会繁殖得比过去更多。连一只兔子都养不活的乡下,说实话,必定是穷乡僻壤。我们的树林子里有的是这两种动物,每一片沼泽地上,都会看到鹑鸡和兔子在溜达,惜乎沼泽地四周,牛仔们往往会用树枝围上了栅篱,还用马鬃设置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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