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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食货记(下)(第2页)


    不为别的,只有吐司三明治看起来不那么油光闪闪。

    六

    学校的食堂在晚自习后有宵夜。

    鸡腿、鸡蛋、煎饺,炒饭……一开始似乎只有这么几样。

    高一的时候,每天晚上放学路过食堂,我总会买上一盒炒饭——有酸豆角的,也有葱花鸡蛋的。

    到了高二,宵夜种类变得多了,蒸饺开始取代煎饺,隔壁的窗口还卖起了煮馄饨。

    冬天最惬意的事情莫过于顶着寒风跑进食堂,刷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挑一个光明的座位,连汤带馄饨一起吃下去,暖乎乎的。

    再到后来,食堂在某个夜晚卖起了油炸的榴莲酥和香蕉酥——那一段时间引发了大规模的晚自习翘课,大家都纷纷提前跑出班级,溜到食堂里排队。

    有一次我正在排队,眼看下一个就轮到了,这时前面一个哥们左夹右抱地拿了六个盒子从我面前路过,结果就是窗口的阿姨告诉我“都卖完啦”。

    高三的时候,食堂开始卖起了麻辣烫,又引发了一轮低年级大排队,而彼时已经见怪不怪的我们选择了留在班里看书,等估计着排队的人少了,再收拾东西下楼买吃的。

    人嘛,总是从不会吃到会吃的。

    十八岁生日那天,薯哥——一个常年盘踞在年级历史前三的哥们,我喜欢叫他“历史大帝”,送了我一套袁枚的《随园食单》。

    这套书还真是古代食货界集大成的专著,书里从煎炒烹炸炖煮各个方面对世间飞禽走兽的各类吃法做了一个大全集。

    “取熟油二两,细盐二钱,待锅红热后入油,取鲜鸡蛋二枚,破后倒入锅内,煎至金黄取出,淋麻油即可。”我依稀记得里边对煎鸡蛋的描写是这样的。

    不得不说古人还是十分会吃的。

    可能是《随园食单》里煮玉米的篇目看多了,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宵夜的玉米,那一丝丝清甜的味道总是能缓解一天下来的疲劳。

    然而过了两个月我就又怀念起了三明治。

    崔甫曾经十分反对宵夜。

    “宵夜吃多了伤身体啊!”他曾经看着我们吃宵夜,严肃地说。

    可是不久后的某个夜晚,我们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两盒炒饭。

    “今天踢球没吃饭,饿。”他鼓着腮帮子,呜哩呜噜地说。

    虽然他此后为了减不存在的肥也曾饿过一夜,但是随后的早午餐就会加倍补回来。

    “宵夜伤身论”就此宣告流产。

    食货就是这样善变,又不善于变。

    可能一天写四套试卷,背一百个单词再记五十条政治原理会把人的能量掏空,但是宵夜会在一个晚上帮你恢复过来。

    何况总会有那么几样记忆中最深刻的味道在某个时刻突然呼唤你。

    想起一句以前我调侃别人的话。

    “你知道自己血液里流淌着的是什么吗?”

    “难道是贵族血统?”

    “不。”

    “奋斗的力量?”

    “不。”

    “那是什么?”

    “昨天的晚饭。”

    最后的最后,我要祝所有奋斗在象牙塔里的食货们:

    食运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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