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家,之所以还是“我爸妈家”,是因为他们离婚归离婚,但两年后,又重归于好了,只差复婚这道手续,目前算是同居。当然了,我每次说到同居这个字眼儿时,他们会双双不好意思地抵触。
我爸面不改色,咳了咳痰,接着吃饭。
我妈筷子一撂,没撂稳,掉在了地上:“谁的?”
“我的啊。”我弯腰,替她拾,“对了,我都是个孕妇了,以后弯腰的活儿,我可就不代劳了。”
“什么叫你的?你一个人能生出大天来?我是问那男的是谁?小张?小李?”我没有新闻,我妈只好翻我的旧账。我豆蔻年华中的两员男友,偏巧不巧地吻合了张三李四这俩大户人家。
“都不是。这一个,可比他俩的基因好上太多了。”
史迪文是家中独子,打一出娘胎就是优生优育的典范。中小学太久远,自不用说,大学他申请到了芝加哥大学的全额奖学金,然后又玩儿似的就拿下了金融学硕士学位。在宏利的交易部,他的业绩是数一不数二的。
除了头脑,他四肢也发达。在宏利等几大外汇公司没事找事儿举行的运动会中,他积极参加大摇绳儿比赛,当了九个姑娘的大排头。第二天,篮球赛,宏利的得分后卫落了枕,他扭扭捏捏地替补上场,大气都不喘地赢了个mvp回来。
“打算什么时候结婚?见过他爸妈了吗?什么时候把他带回来,让我和你爸见见?”我妈连珠炮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