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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考试帝国——隋唐(第1页)

    从本质上讲,大一统的官僚帝国是排斥贵族化的。因为它必须保证拥有最多的纳税平民,同时要使得官僚体系的大多数成员是流动性的,而非世袭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央集权国家的实力,才能使得社会精英不断地被吸纳到管理阶层来,更重要的是确保帝国的皇帝对管理层的人事权。

    所以,只要还维持这种郡县制的君主体制,贵族化发展就不仅要受到其制度内在逻辑的抑制,也会受到制度外壳的限制。门阀政治说到底,只是官僚政治的一种畸变,只要官僚政治的逻辑还存在,迟早会纠正这种畸变。自东汉以来,豪强门阀与皇权之间的争斗,实际上反映的是制度的内在逻辑与贵族化因子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豪强门阀,是一种不完全形态的贵族。他们虽然可以实现身份地位的世袭化,但却难以恢复西周时大小宗的宗法制度,难以坚持嫡长子继承制。据陈寅恪先生的考订,南朝士族社会不重视嫡子,“不讳庶孽”(参见《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200~201页。)。不坚持嫡长子继承,贵族的地位就不稳定,总是处于内部动荡之中。即使只有几十个望族,如果嫡庶不分的话,国家也不可能保证所有望族子孙都有足够的好位子。更何况,魏晋南北朝的贵族门阀,多数要凭借做官这一途径,才能成就地位。这样势必难以脱离皇权的束缚。有这样的先天不足,在跟官僚帝国体制的斗争中,贵族门阀实际上是难以取得最后胜利的。

    北朝的制度基本上是南朝的因袭,门阀政治也不例外。但是,北朝基本上是少数民族统治。虽然这些少数民族多数都存在汉化趋向,但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反复,就是说有反汉化甚至胡化的可能出现。所以,北方游牧部落的文化,难免会对北朝政治产生影响,影响到北方士族“辨氏族,明人伦”的努力。同时,北方游牧民族作为统治民族的存在,使得北方士族不可能像南方的那样,占据政府高位,少数民族出身的军事贵族,才是真正的统治者,汉官最多也只是一种补充。虽然北方也有皇帝认可的名门大姓,但更多具有招牌意义。况且,自北魏朝以崔浩为首的士族被杀后,北方士族的地位实际上一直处在下降线上。到了北周时期,北方士族中的名门已经堕落到要靠与低等家族联姻,收取巨额补偿费来牟利的地步了。

    从制度演变的角度看,隋唐两朝像是一对扣得很紧的锁链。前一个创制,后一个继承,珠联璧合地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大的制度转变。在这个时期,大一统的官僚帝制走向了成熟。

    隋唐制度转变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实现了官僚体系的考试录用制度,即我们常说的科举制。这个制度是一个利器,削平了士族的残余,保证了官僚群体的不断更新,也保证了国家编户齐民的稳定。从此以后,不管形势有多大变化,土地兼并有多剧烈,国家的主要纳税对象自耕农都能保持在总人口的半数以上。社会的等级制也被适当地限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且围绕着现任官员的官阶伸展自己的梯子,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世袭化的趋向。

    第一节隋朝的创制

    北魏自孝文帝大规模汉化之后,统治阶层中不愿意汉化的鲜卑军事贵族,出现了强烈的反弹,最后北魏分裂,形成东西两部分。西部统治者宇文氏建立北周政权,最终统一了北方。宇文氏的成功在于,既保持了鲜卑人的战斗力,比照鲜卑人原来兵牧合一的军事组织,建立府兵制,同时力求保持鲜卑的简朴作风,甚至恢复原来鲜卑人的鲜卑姓,强令进入军队的汉人改鲜卑姓,呈现出鲜卑化的迹象。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模仿西周官制进行改革,恢复六官制,力求制造直接承袭华夏正统的印象。而且,经过改造的府兵制,逐渐剥夺了各府将军的掌兵权,将府兵直接置于皇帝控制之下。就这样,在汉化与鲜卑化之间走钢丝的宇文氏获得了成功。但是,走钢丝维持不偏不倚相当困难,周武帝以后,继承者滑向了鲜卑化的一边,结果激起了已经势力很大的汉人普遍的不满。身为外戚和勋臣的杨坚,乘机代周而立,建立了隋朝。

    隋朝的开创者对于制度建设从建国伊始,就表现出空前热情,显示出新朝气象。

    首先,恢复并且健全了三省六部的中央机构,确立了中书省(时称内史省)草诏、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的三权分立制衡机制。尚书省各部分工也进一步明确和固定。经过一个不长时间的过渡,形成了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和工部的六部行政部门,每部下辖四个司,六部共二十四司。各部所辖的司,均跟本部事务相关,形成一个整体。隋朝在那个时代,应该是世界上分工最明晰的政府。后来的唐朝,只是将民部的名称改为户部,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变化。三省六部进一步确立之后,原属九卿范围的各个监寺的地位继续下降,沦为可有可无的辅助性机关。这样的六部与监寺格局,奠定了此后官僚制帝国的基本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末年,才被从西方引进的新式现代政府体制所取代。

    其次,隋朝整理了魏晋以来混乱的地方区划,废除了所有的侨立州郡,将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改革后的州比秦汉时的郡还要小,进一步削弱了地方势力,以便于中央管理,但也使得地方区划过小,难以形成自主性。

    其三,隋朝开创了科举制,这是官僚体制的最大转变之一。隋文帝杨坚虽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但却回到了汉代地方推举的老路上,这实际上已经行不通。隋炀帝杨广,虽然被正史讥为空前的昏君和暴君,但在制度创新上,却有独到之处。正是他开创了考试取士的新制度。隋炀帝登基不久,就下令十科举人,其中就有“文才秀美”一科,而且是最为隋炀帝所看好的。随后十科减为四科,还是有“文才秀美”科,即进士科,进士科的取士,以考策论为主,考试在中央政府举行。汉代实行察举制的时候,也有考试,但是取舍主要依靠地方推荐,考试只是辅助手段(实际上,就是九品中正制下,世族子弟为官者也要多少显示一点文才才行),而科举制虽然也要靠地方推荐,但考试却是取舍的主要手段。从此,中国选举制度开辟了以考试作为人才取舍主要标志的科举时代。当然,南朝末年整个士林雅好文章辞赋,蔚成风气,影响到北方。上流社会以文采相尚,也对以文选人的选举制度的产生有促进作用。隋炀帝本人也具有相当的文才。据说,他曾经夸口说,就是跟士大夫们比文才,他也应该做皇帝的。有几个比他诗做得好的大臣,都被他借故杀掉了。这虽然表现了他的残忍,但也说明他的确非常重视文才。这也为后来整个社会重视诗歌、重视进士科的风气开了头。

    隋炀帝爱做诗文,但有人超过他,就感觉不快。司隶薛道衡有佳句过之,遂寻事杀之。薛死后,炀帝还恨恨地说,看你还能作“空梁落燕泥”不?隋炀帝一次作《燕行歌》,令诸文士和之,著作郎王胄之作与炀帝不相上下,由此被嫉恨,王胄居然因此丢了命。王被害之后,炀帝也恨恨地说:“庭草无人随意绿”这样的诗句你还能写吗?(刘餗:《隋唐嘉话》上)

    其四,隋朝完善了府兵制,建立健全了掌管与训练府兵的折冲府。在中央一级设置十二卫分管兵府,使寓兵于农的府兵体制更加制度化。

    其五,隋朝整顿了长期以来混乱的律法。本着从轻的原则,删繁就简,制定《开皇律》,共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卷。这部法律废除了车裂等酷刑,而且将死刑终审权收回中央,死囚须经大理寺复核才能执行。后来影响很大的唐代《贞观律》、《永徽律》,实际上都是《开皇律》的修订。其法律精神一直延续到清代。

    最后,隋朝还开始着手重建礼制,清除北方少数民族统治的痕迹,比如恢复汉姓,恢复汉族文化习俗。其中,最重要的是恢复礼制。实际上,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除了极个别以外,大多都有自己的礼仪规矩,但是隋朝以继承汉人正统自居,故而强调要恢复周礼。但实际上,据陈寅恪先生研究,隋朝甚至后来的唐朝所实行的,不过是南朝礼仪和北齐礼仪的复合体。

    隋朝虽然完成了大多数制度的创制工作,但是,由于隋炀帝这个精力过于旺盛、却又少不更事的年轻皇帝的缘故,结果像秦朝一样,二世而亡。显然,作为一个以农业为经济基础的国度,尽管幅员广阔,国力强盛,但如果一味地大兴工程,盲目地对外开战,还是很快就会耗尽国力的。好在继起的唐朝几乎完全继承了杨家开创的制度遗产,并使之发扬光大,在政策上又刻意避免了前朝之失,结果成就了历史上的盛世。

    第二节三省六部和集体宰相体制

    唐朝统治者是眼看着强大的隋朝,怎么样突然雪崩式倒塌的。而李家父子能够取而代之,虽然凭的是马上功夫,不是像前朝那样,“夺江山于孤儿寡母之手”,但主要还是隋朝政治的失策,才给了他们机会。一般来讲,后一个朝代往往注意汲取前朝教训,唐朝统治者当然清楚,自己的成功实际上建立在隋朝的失误上。他们理智地意识到前朝的失误多在政策层面,而制度建构却是应该肯定的。唐朝统治者是汉化的少数民族,跟杨氏家族这种带有胡人血统的汉人一样,同是北周的军事贵族出身。在统治大思路上,他们实际上是心有戚戚焉。

    从隋朝起,三省长官就已经是正式的宰相,但是,有时候也让其他官员参与进来,给他们以“知政事”的名义,因此也被视为宰相。唐代进一步完善了三省宰相制度,而且为了防止各机构之间的扯皮,实行了宰相集中议事制。三省长官和其他参与决策的官员,集中到门下省开会,开会的地点被称为政事堂。日常所有政务,都集中讨论,将讨论的结果送交皇帝裁决即可。时间一长,政事堂成为一个高于三省的决策机构,三省长官实际上脱离了本部门,专一负责全国政务的处理。于是,三省的副职左右仆射,成为三省的实际负责人。后来皇帝干脆不设三省正职,以副职替代,让副职进入政事堂,于是宰相的官阶降低了,更便于皇帝的控制。

    在唐太宗末年,由于担任中书省长官的人多年受到皇帝信任,所以中书省的地位日见提高,于是政事堂移至中书省。除了中书省长官以外,其他两省的长官不一定是当然的宰相。无论担任何职,只要头衔上加上“中书门下平章事”或者“中书门下三品”,就是宰相。武则天专权以后,宰相之中出现了秉笔宰相,成为事实上的首相。由于政事堂成了最高决策机关,所以,必须有属员参与办事,但是,它又不是制度规定设置的机关,于是就从中书省抽调中书舍人,来政事堂办事,实际的政令执笔者,就是这些舍人。由于跟最高权力中心如此接近,于是中书舍人成为具有实权的官职。

    有唐一代,宰相会议是全国政务的核心。会议一日停顿,则国家政务一日不行,所以,宰相会议必须每天都开,而皇帝倒不必每日上朝。唐代政治跟西汉一样,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君逸臣劳的模式。

    政事堂每日所议之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一是日常事务,即每天的例行公事。这种事情均由宰相自己处理。凡事讨论决定即可,最后形成一个书面的意见,报皇帝例行批准,一般皇帝都是扫一眼就批。这个手续属于走过场。二是宰相所认定的军国大事,最好是在皇帝没有意识到之前先行讨论,拿出意见。在唐代的全盛时期,绝大多数政务都是由宰相会议首先提出,讨论而后提出成型意见,最后才交皇帝核准。三是皇帝所认为很重要、而又为宰相们所遗漏的事务,由皇帝特意提交政事堂讨论。比如,武后时期,一次武后要宰相们讨论来俊臣等人停妻再娶的事情。当然,即使是这样的事情,如果皇帝要求讨论,宰相们也得议论一番。四是某些官员通过某种渠道,绕开政事堂,直接将奏折递到皇帝手里,或者某些下面奏折上的意见,宰相们认为不需要处理,但皇帝有别的意见的时候,皇帝会将这些奏折交下来令宰相们讨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凡是后两种情况,宰相们如果认为不妥,可以跟皇帝唱反调,驳回皇帝的要求。当然,皇帝如果顽固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以交宰相们再议,直至将某些人撤掉,换上听话的人来讨论。显然,后一种处置,往往会导致政坛波澜,一般不会轻易动作。

    政事堂按例供应酒席,极其精美。有一次宰相们认为饮食过于奢费,欲上报皇帝请减其料。侍中张文瓘(门下省长官,宰相之一)说,皇帝设此酒席,本是重视政事堂为行政中枢,礼遇我们这些身居高位者,把我们当贤才看,才这样做的。如果诸位自己不称职,那么可以自请辞职让贤,没有必要减公膳,以换取虚名。国家看重我们的,不在于此,而宰相能不能办好国家大事。如果能办好事,这点酒席并不算奢费。(刘肃:《大唐新语》卷7)

    但是,如果宰相总是跟皇帝顶牛,而这个皇帝又有点脾气的话,那么宰相往往是要被罢免的。如果有些宰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很可能一味顺从皇帝,做一个模棱宰相,完全按皇帝的意思办事。不过,在政治还清平的情况下,这样的宰相往往会受到朝臣攻击,甚至可能到后来皇帝也会不喜欢他。因为皇帝也不可能事事自己拿主意,肯定有大批事务他没主意或者不想拿主意。

    第三节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隋唐制度变革的关键,也是隋唐制度的标识。从此,中国的官僚制走上了通过考试补充人员的道路。这在世界政治文明史上,无疑是一个创举,一个过分超前的制度因素。正是这一因素,确保了中国传统官僚型帝制的个性。科举制是隋炀帝的创造,隋炀帝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名声很不好,是出了名的暴君,但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以考试取士就是他的一大创造。

    1.科举制度的科目

    隋唐科举科目先后有变化。隋朝四科取士,进士科为主。到了唐代,科举考试日趋完善,其设置过的科目前后不下几十种,不过,常设的科目不过数种,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明书、明史等。此外,还有特殊时期设置的开元礼科、道举等。这些科目的设置,既反映了某种时代的“习好”,也反映了那时政府对各方面专业人才的需求。

    不过,科举虽然科目设置比较多,其中除了秀才科由于期望过高,考试过于严格,取人太少,唐初就被停止以外,实际上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常见,其他的科目大多处于萎缩状态。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整个社会以农为主,政府一般又不参与经济管理,政府事务对专门化的要求不高,只要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当智慧,就足以应付政务,在仕途上也往往就混得比较好,反之,那些对某一专业特别擅长的人,却往往长期沉积在类似刀笔吏的位置上,得不到发展。

    (1)明经科。

    明经科顾名思义,就是考儒家经典的科目。唐代将儒家经典分成三类,一类为大经,有《礼记》和《左传》;一类为中经,包括《诗》、《周礼》和《仪礼》;一类为小经,《易》、《尚书》、《公羊》、《殼梁》属之。其中《论语》和《孝经》是所有应试者必须充分了解的常识性儒学知识,是必考的内容。

    考试的方式分为帖经和墨义两个程序。先考帖经,即将一段经文贴上一句,让你将之填上,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填空”。一般贴十条,能填上六条为及格——中上,七条为上下,八条为上中,十条满分——上上。然后考墨义,类似于默写。也是考十条,等级分类与帖经同。最后考策论,即对时务的议论看法。考试按成绩分四等录取,分别授予从八品到九品的官阶。

    策论是每个科目都必考的,往往形成一定的套路,几科下来,大家都知道了,几乎没有人不会考,也没有人通不过。而帖经与墨义则是看考生对儒家经典的熟悉程度。相对来说,这还是比较容易的,考生只要将有数的经典背熟就行了,不仅考试容易,录取的比率也比较高,每年大约有10%~20%的录取率。

    明经科的存在与发达,表明了王朝正统意识形态对儒家伦理的依赖。汉代的察举制通过举荐和考试两道关口来贯彻这种意识形态。经过玄学和佛教的冲击,国家的儒气有所减淡。隋唐统一,传统意识形态开始恢复。统治者显然明白,儒家伦理对稳固统治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事实上,不仅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就是每科必考的策论,也充斥了儒家气息的说教。当然,由于唐朝的李家皇帝,冒充传说是道家经典《道德经》的作者李耳的后裔,所以对道家、甚至道教情有独钟。在某些特殊场合,甚至一度将明经科的考试内容改为《道德经》,唐玄宗还开过道举。但是,从总体上看,考试内容上儒家伦理的统帅地位并没有动摇。当然,明经科的发达,还跟它的考试内容相对容易有密切的关系,一种既合乎正统道义,又方便过关的人事考试,注定是有生命力的。

    (2)进士科。

    进士科是从隋朝以来最受重视的科目。其来源据说是《礼记,王制》。《礼记》很多篇章是后世儒者对理想制度的描述,“进士”估计也不例外。从隋朝到唐初,此科主要考策论,以文辞华美为胜。后来增加帖经和杂文,帖经只是加了一点儒家经典的内容,而所谓的杂文,则是指带有讽喻性的带韵美文。中唐以后杂文改为律诗(五言排律六韵十二句),更增加了考试的难度和挑战性。进士科考试相比明经来,要难得多,录取的比率也低得多,每科不过1%~2%的录取率。所以俗语有“五十少进士,三十老明经”之说,说的是五十岁能考中进士并不算晚,而三十岁考取明经已经算老的了。

    虽然进士难考,但终唐之世,士之有为者,大多趋之若鹜。屡败屡战者有之,前赴后继者(父子相继)亦有之。关键是这种考诗赋的考试,能考出人的文字修养和文学才能来。一旦考中,则为人所推崇。律诗,尤其是排律,是对文识意境、文学修养、诗歌音韵以及文字技巧都要求比较高的一种诗歌形式。好的律诗,不仅意境悠远,文辞清美,而且读来抑扬顿挫,余音绕梁。从某种意义上说,要想做好诗,不仅要有精深的功夫,而且必须有点天才才行。由于进士考试的带动,整个士林,乃至整个社会都对诗歌重视起来,朝野流行律诗,连酒楼妓馆,也传唱不绝。这种社会风气,反过来又影响到科举考试,以至于后来的进士科,完全依律诗做的好坏取人,其他的因素都不考虑了。

    进士难考,考取后也是安排做八九品的小官,但以后的发展却比明经快得多。唐朝的宰相,进士出身的人往往要占一半以上,其他的名臣和名人,也往往是进士出身。科举制越是发展,出身寒门的知识分子通过进士出身的就越多。从某种意义上讲,进士科才是真正打破门阀世族的利器。

    进士与明经是经常举行的科目中,最常见的两个,都属于“常科”。除此之外,还有皇帝为某种特殊目的特意安排的科目,被称为“制科”。不过,制科出身不为人看重,而且也不经常举行,所以不再叙述了。

    以上讲的是文科考试,属于科举考试的主要部分。但唐朝自武则天开始,还开科武举。武举由兵部主持,既考骑射功夫,也考武艺和负重能力。考试合格者,成为武职官员。据说中唐名将郭子仪,就是武举出身。武举考试中试率也相当低,也是l%-2%,非有一身硬功夫,不能过关。

    2.科举取士的过程

    科举考试往往跟学校的学习过程有密切关系。参加考试的考生,往往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即在地方和中央官办学校中学习的学生。只要在学校考试合格,就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中央的“省试”。二是“乡贡”,即没有在官学就读的知识分子。只要想考试,也可以通过所在州县报名参加。不过要先通过县和州的两级初试,合格后,再到京师参加省试。

    从理论上讲,除了工商子弟、犯过法的人以及小吏之子,都可以参加考试。但是,有资格、有能力进官学,尤其是中央一级学校学习的人,往往要占很大便宜。不仅可以免去多次考试的麻烦,而且可以直接接触到达官贵人、诗家名流,受最好的教育和指点,领略最新的诗风,在考试中大占便宜。

    省试(因是尚书省主持故称)开始由吏部主持,后来改为礼部副长官主持。礼部因此而设贡院,考试、判卷均在贡院举行。因此,主持考试者又被称为“知贡举”,一般都由当时最有文名、持重老成者担任。考试每年春天在礼部的贡院举行,时间以一日为限。考生须准备一天的饭食和饮水,以及文房用具。时间一到,还可以点上三支蜡烛,等这三支蜡烛燃尽,若考生还不完稿,那就只能抢卷了。对于录取的考生来说,主考官是他们的座师,而判卷的考官则被称为房师,往往备受礼遇。到了后来,科举中人所谓的老师,就是指录取他们的房师和座师,而真正授业的老师,反而被忽略了。礼部考试通过,考生就获得了出身,即进士资格,但要想做官,还得参加吏部考试。

    吏部考试相对容易一点,但带有很强主观性。其内容为:书、判、身、言。所谓书,就是指书法,字写得不好的人,不能通过考试;所谓判,即指官方文书的草拟;所谓身,指身材和相貌,长得有缺陷和过于其貌不扬的人也很难通过。据说,有个叫方于的人因缺唇,连续十次都通不过。所谓言,是看考生言辞是否流利。事实上,吏部考试往往考的不是才能,经常会有一些相貌欠佳或者言辞不利的人被淘汰。据说韩愈就连过了三次才勉强过关。

    唐玄宗时,杨国忠因杨贵妃的裙带关系当上了宰相,权倾朝野,经常拿朝政开玩笑。据说他曾经亲自主持吏部选举,把考试当儿戏,看见身材矮小的就派去做道州参军,因为道州人矮子多,见到大胡子就派去做湖州文学,以湖噱胡。(王谠:《唐语林校证》卷5)

    3.唐朝科举考试的隐性制度因素

    通过考试取士,能否将真正的人才取进来,对于这个制度的操作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隋朝二世而亡,真正实行科举制度的实际上是唐人。为了保障制度的充分有效,唐朝上下都花了不少心思,想了很多办法。其中有一些实际上属于制度以外的东西,但人们一直这样做,借以弥补制度的不足,所以被称为隐性制度的因素。

    取士质量,是考试制度成败的关键。骆宾王起草《讨武璺檄》,文采飞扬,被骂的武则天听了后,认为将这样的人才流失(没有取来),是宰相之过,实际上是科考之过。显然,录取质量的好坏,关键在于考官的眼力。唐朝重视诗赋,可是,历来对诗的判断都是很难的,不仅有主观好恶的问题,还有考生临场发挥的问题,完全有可能,一个公认的才子,到了考场却考得一塌糊涂。所以,唐朝的进士考试一般是不糊名的,卷子是谁的,完全清清楚楚,录取时不仅允许参考考生的“平时成绩”,而且考官还要经常跟名流保持接触,以了解诗坛的新动向,听取已经成名诗人对举子的意见。

    每年考期之前,考生们就从各地赶到京师,先将自己平时的诗作投向有文名的达官贵人,也有直接投给考官或者礼部的。投给考官和礼部的叫“公卷”,投给名人巨卿的叫“行卷”。一般来讲,通过名流向考官推荐,效果更好些,所以,“行卷”更为流行。在那个时代,所有名流都很乐意做伯乐。如果发现了真的才子,往往都会不遗余力地帮忙推荐。韩愈就大力推荐过李贺,有些人认为李贺要避父亲的名讳,不能参加进士考试,韩愈还为此做文章辩驳。还有的时候,某些人诗名特盛,用不着行卷,还未考试,实际上大家已经认定他是状元了。不仅考官以为如此,考生也有同感。比如王维是公认的才子,考前就被定为第一名,结果也就是第一。

    大诗人白居易曾行卷到了当时著名诗人顾况门下,顾见白居易的名字,便开玩笑说,“长安米贵,君何居易?”后来,读到白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不禁击节叫好,说:“有才如此,居亦不难。”

    李贺把自己的诗作送给韩愈看,正赶上韩愈送客回来,非常疲倦。门人把李贺的诗作呈上,他已经准备就寝了,一边解带一边看,当读到“雁门太守行”、“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之句,来不及系上衣带,连忙下床将李贺接了进来。后来,因李贺父亲的名字中有一个“晋”字,跟进士的“进”谐音,还是没能参加进士考试。

    这种行卷的规矩,必须建立在士林道德水准比较高,考官和有力量推荐的人都能出于公心的前提上,否则,就会流为贿赂和舞弊。有唐一代,人们对于科举非常看重,无不将之视为关系王朝命运前途的头等要事。别的事情可以马虎一点,掺点私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不敢乱来,否则不仅当时弹章交集,而且还会遗臭万年。甚至连皇帝推荐的人,如果不够格的话,也不能随意录取。此外,由于唐朝诗风大盛,考官和推荐者也是诗人,他们对自己诗名的看重,不亚于生命。如果胡乱荐人和取人,那么对他们自己在诗坛的名声也是一个伤害。所以,在唐朝绝大多数时期,科举考试都是公正的,虽然也因为各种原因遗漏了一些人才,比如李白与杜甫都没有中进士,但大多数出名的诗人还都是进士出身,大多数的贤臣能吏,也是从进士科里冒上来的。

    玄宗朝,有王如泚者,其岳父为玄宗方伎供奉,深得皇帝喜爱。是年王如沘应试,其岳父求玄宗让女婿及第,玄宗答应了,于是告诉礼部本科考试让王如洸及第。礼部负责考试的侍郎(知贡举)将此事告知执政的宰相们。宰相问侍郎,王如沘文章如何?能够及第标准吗?侍郎答道:介于及第落第之间。宰相于是说,若是如此,就不应该让他及第。明经、进士考试,是国家取才大典,若单凭皇帝一句话,就可以轻易把功名与人,那么以后将怎么取才?随后,宰相即将此事告知皇帝,取消了成命。而这边,王如沘以为已经得到了皇帝允准,在家中大宴宾朋,忽然听说原议取消,大为丧气。(王谠:《唐语林校证》卷1)

    4.科举与学校

    隋唐的学校开始跟汉代不太一样,儒学的学习虽然占了主要方面,但属于应用学科的学校也不少。既有学医卜星相的,也有习律、习算和习字的。各种专业学校不仅中央有,地方也有。这表明,经过玄学的变异,佛学的冲击,更重要的是社会的发展,以及世界的交流与文化引进,使得汉代经学笼盖一切知识的局面被破坏了,价值追求有多元的迹象。人们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而且多样的知识也有进一步系统化、专业化的可能。

    隋唐时期的学校可以分为中央的和地方的,也可以分为儒学的和技术、杂学的。大体情况是这样的:在京师,由中央政府(国子监)出面办的儒学学校,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的是国子学,招收皇族嫡系子孙和三品以上大员的子弟。第二等级是太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第三等级是四门学,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和有散爵者的子弟。有时兼收庶人子弟中的优秀者。除此之外,还有贵族学校,如门下省所属的弘文馆,额员30人,只招皇族嫡系子孙以及皇后、太后嫡亲子孙,以及宰相之子。还有东宫所属的崇文馆,额员20人,招生对象与弘文馆同。这种学校师资好、待遇好,有时连公主的儿子都进不去。

    京师的第二类学校是属于技术性的,有律学、算学和书学,分别以学习法律、算学和书法为主。

    京师的第三类学校属于杂学类的,主要有太医院的医学、太常寺的卜学和太仆寺的兽医学、司天台所属的司天台学(天文历法)等等。

    地方在州县两级均设有儒学性的官办学校,是为主流,但有些地方也办医学学校,专为培养地方医生之用。

    显然,这种学校的分布,虽然依然是以儒学的学习为主,但各种技术和杂学,也有一席之地。不至于让所有人都拥挤到一条狭窄的官僚小路上去,可以使社会需要的各种学科进一步专门化。可是,随着科举制度的推行,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在前现代社会,做官毕竟是一个最稳定、收益最好,同时获得社会荣耀最多的职业,所以,学习以文科知识为主,有利于科举考试、尤其是进士考试的学校,随着科举制的实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都纷纷涌向这些学校,使得这类学校无论从场地、师资和经费上都可以得到最优的配置,学校不断上台阶。而相形之下,那些技术和杂学类的学校则一天天地萎缩。最终,中国失去了在一个最好时机实现学科专门化的可能。

    5.唐代科举制度的评价

    在整个科举制度的历史上,唐代的科举效果是最好的。在考试内容上,最重要的进士科以诗赋取士,实际上是将录取的重心落到了“才”而不是“德”上,从而使得官僚体系得到了源源不断的人才补充,将全国的精英吸到了国家的管理网络中。不仅使官僚制获得了较高的管理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地消弭了士大夫离心离德的可能。正如传说是唐太宗李世民所说的话那样,“天下英雄尽人我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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